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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杰斯

  我在英格兰南部某镇短期逗留时,这位叫罗杰斯的人与我邂逅相遇,并向我介绍了自己。原来他的继父娶了我家一位远房亲戚,后来被绞死了。所以他大概认为我们之间存在着一种血缘关系。他每天一走进屋子就坐下来闲聊。在我见过的所有温和而安详的人中,我认为他是最古怪的。他要看我新买的高顶礼帽。我十分乐意让他看,因为我以为他会注意到它里面那个牛津街高级帽商的名字,这样就会对我产生一种敬意。可是,他把帽子翻来覆去地看时,一本正经地露出了一副怜悯神情,指出了两三处缺点,然后说我刚从外地来,当然不可能知道去哪里为自己添置服装。他说要把他的帽商地址交给我。接着他又说:“请原谅。”然后把一片红色薄纸剪成一个匀整的圆形,仔细把四周划出锯齿,取过胶水,把它粘在我的帽子里,这样就把那制帽商的名字遮住了。他说:“这一来谁也不会知道您是打哪儿买来的了。我会寄给您一张我的帽商的标签,您可以把它贴在这圈纸上面。”他处理这一切时显得十分沉着,十分冷静——有生以来我从未对一个人这样钦佩得五体投地。可是请注意,他做这一切时,却让自己的那顶帽子怪惹人厌地摆在桌上,紧紧凑近我面前——那是一顶“边缘耷拉”型的老式熄烛器[1],松软疲沓,由于年深日久而走了样,由于气候变化而褪了色,周围一圈渗透了润发脂。

  又有一次,他仔细验看我的衣服。我并不惊慌,因为我的成衣匠在店门上刻有这样的介绍:“本成衣匠经威尔士亲王殿下特约,”等等。当时我并不知道,多数的裁缝店都有这同样的标志,但是我想,九个成衣匠才抵得一个普通人,而一百五十个成衣匠才抵得一位亲王。[2]他对我的衣服显得十分于心不忍。他给我写下了他的裁缝的地址。他不叫我提到自己的笔名,虽然我以为那样裁缝为我做衣服时就会特别认真,因为一般有声望的人物有时候都会这样提到自己,但是他说,他的裁缝根本不去理会一个不著名的人物(不著名的人物?当时我还以为,我在英国是赫赫有名的哩!——他这话也太伤人的感情了。)。他反而劝告我,应该提起他的名字,认为这样裁缝才会做得使你称心满意。我想开个玩笑,于是说:

  “可是,这样一来,他就会通宵不睡,损害了他的健康呀!”

  “这个吗,就让他去损害吧,”罗杰斯说,“我已经照顾他够多的了,他也该为此作出一些表示了。”

  即使我试图说句笑话,要使一具木乃伊发窘,那效果将会是同样的。罗杰斯说:“我所有的衣服都在那儿做——它们是惟一适合你穿的衣服。”

  我又一次发动进攻。我说:“你要是带一件来就好了——我倒想看看。”

  “哎呀,我身上不是穿着一件吗?——这一件是摩根做的呀。”

  我仔细观看了它。那件上衣是在卡塔姆街一个犹太人那里买的现成货,毫无疑问——大约是一八四八年的制品。新的时候它的售价大概是四美元。它已被划破,磨损,油污,绒毛已被磨光,露出了织纹。我忍不住向他指出那划破的地方。这一下深深地触动了他。我几乎懊恨自己不该这样做。首先,他像栽进了一个悲哀的无底深渊。继而,他重新振作起精神,双手作了一个姿势,仿佛是在驱散国民的奇耻大辱,然后说:(显露出我认为那是一种矫揉造作的感情)“没关系,没关系;不必为我介意;不必为这事烦心。我可以另做一件嘛。”

  等他完全恢复正常,已能仔细验看那划破的地方,并控制他的情绪时,他说,啊,这会儿他明白那是怎么一回事了——肯定是那天早晨他的仆人侍候他穿礼服时给划破的。

  他的仆人!在这样毫无顾忌的夸大中,却流露出一种旨在令人敬畏的意图。

  他几乎每天都对我的衣着感兴趣。你不大可能想到,一个人会在这方面着了迷,而自己却老是穿着同一套衣服,看来那套衣服是和征服者[3]同年代的。

  也许这是出于一种不足为外人道的欲望吧,然而我确实是指望这人赞赏与我有关的一些什么东西,或者我所做的什么事情——你们也会有过与此类似的念头吧。我看中了以下这一机会:我即将回伦敦,所以为那些要洗的脏衬衣列了一份“清单”。那些衬衣像座高山似的堆在屋子角落里——一共有五十四件。我希望他会以为那是一星期里积下的。我随手拿起洗衣清单,好像要看一看是不是都齐全了,然后,又装出一副满不在意的神气,把它向桌上一扔。果然。他捡起来,一路看到下面的总数。然后他说:“您的日子倒挺好过的嘛,”说完又把它放下了。

  他的那双手套是最令人看了伤心的破烂货,但是他告诉我,去哪里可以买到那样的手套。他那双鞋如把几个胡桃放进去几乎无法而不让它们漏出来,但是他却爱把一双脚高高跷向壁炉台,对着它们坠入沉思。他戴了一只灰蒙蒙的玻璃领带夹针,管那叫“多晶型钻石”——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还说,迄今一共只发现有两只——另一只为中国皇帝所有。

  后来,我到了伦敦,又有幸会到这位古怪的漫游者,他摆出了一副大公的气派[4],大摇大摆地走进旅馆休息厅,原来他总要炫示他最新幻想到的贵人的气派——他这人各方面没一样是陈旧的,除了他那身衣装。他招呼我的时候,如果旁边有一些陌生人,他总是把声音稍许提高一点儿,称呼我为“里查德大人”,或是“将军”,或是“爵爷”——等到一些人开始注视我们,露出肃然起敬的神情,他就有意无意地询问,昨天晚上我为什么对阿盖尔公爵失约;然后提醒我,别忘了明天赴威斯敏斯特公爵府的约会。我想,每逢这种时刻,他就会将这类虚构想象成为实事。有一次他来约我一同去沃里克伯爵市内的官邸,和伯爵消磨一个晚上。我说我没接到正式邀请。他说那没关系,伯爵对他以及他的朋友都是熟不拘礼的。我问去时是不是可以就照身上这副打扮。他说那可不行;晚上去任何高贵的人家,晚礼服是必须的。他说他可以等候我打扮,然后我们去他的公寓,我可以趁他换衣服的时候喝一瓶香槟,吸一支雪茄。我倒很想看看他是怎么一个行事,于是我换了衣服,和他一同去他的寓所。他问我是不是可以步行。于是我们穿过泥泞和浓雾,跋涉了大约四英里,最后找到了他的“公寓”:它位于穷街陋巷里一家理发店楼上,总共是一间屋子。两把椅子,一张小桌,一个古色古香的旅行包,一只面盆和一只水罐(都放在地板上一个角落里),一张没铺好的床,一片碎了的镜子,一只花盆,盆里留有一小棵垂死的玫瑰天竺葵,他管那叫世纪植物,据说它已有两个多世纪没开花——是已故的帕默斯顿勋爵赠送他的——当时所出的价却是为数可观的——这些就是屋子里所有的陈设。此外再有一个铜蜡烛台和残余的蜡烛。罗杰斯点燃了蜡烛,叫我坐下,不要拘束。他说希望我这时“馋喝”,因为他要用一种香槟让我品尝时大吃一惊,那酒是一般老百姓难得有福消受的;或者,我是不是更喜欢喝雪利白葡萄酒,或者是波尔多红葡萄酒?他说他的波尔多红葡萄酒瓶外面结了层层蛛网,每一层代表三十年。讲到他的雪茄吗——也好,就让我自己去评价它吧。接着他向房门口伸出头去,喊道:

  “萨克维尔!”没人应声。

  “喂!——萨克维尔!”没人应声。

  “咳,这管家究竟是怎么啦?我从来不允许一个用人——哦,这个该死的笨蛋,他把钥匙带走了。没有钥匙,我没法进那几间屋子。”

  (当时我在琢磨,他怎么竟有那么大的胆量,继续幻想那香槟;我还竭力猜想,他会怎样摆脱那困境。)

  这时他不再唤萨克维尔了,他开始唤“安格利西”。但是安格利西不来。他说:“这是第二次那管马的没先请假就走了。明天我就辞退了他。”

  这时他扯直了嗓子唤“托马斯”,但是托马斯不应声。接着又唤“西奥多”,但是没有西奥多回答。

  “算了,我放弃了,”罗杰斯说,“用人们再想不到我会这时候就回来,他们都赶着出去玩了。我不用管马的和跟班的也行,可是,喝酒和吸雪茄的时候没管事的,换衣服的时候没我的贴身用人,那可不行呀。”

  我提议由我来帮他换衣服,但他怎么也不答应,而且定要由一个训练有素的熟手为他做这件事,否则他就会感到不自在。可是他最后说,好在他和伯爵是有深交的老朋友,反正他怎样装束都无所谓。于是我们雇了一辆出租马车,他嘱咐了车夫几句话,我们就出发了。过了不多一会儿,我们的车在一幢大房子前面停下,我们下了车。我从未见过这位先生戴领圈。这会儿他走到一盏路灯底下,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古色古香的纸领圈,连同一个陈旧的领结,然后将它们一起戴上了。他登上台阶,走进屋子。紧接着他又出现,飞快地跑下来说:

  “喂——快!”

  我们赶忙跑开,拐了个弯儿。

  “现在咱们可安全了。”他说,接着就摘下了他的领圈领结,揣进了他的口袋。

  “险些儿没来得及逃出来。”他说。

  “怎么一回事?”我问。

  “没错,是伯爵夫人在那里!”

  “哟,那又怎么啦——她不认识你了吗?”

  “认识我?她对我彻底倾倒。就在她看见之前,我凑巧瞥见了她——我就飞也似的逃了出来。已经有两个月没见到她——急匆匆进去撞上她,事前又没给她一个警告,那样会要了她的命。她没法经受得起。我不知道她在镇上——还以为她在城堡里哩。让我靠在您身上——靠一会儿——好了;现在我舒服点儿了——谢谢您;非常感谢您。老天保佑,有多么险哪!”

  就这样,我到底没机会去拜访伯爵。但是为了供将来联系参考,我记下了他的住宅。后来证实,原来它是一个普通的家庭旅馆[5],里面聚居了大约一千多平民百姓。

  在多数情况下,罗杰斯一点儿也不笨。在某些情况下,他显然是个大笨蛋,但他自己肯定不知道。对这一类的事,他是“死”也不肯含糊的。去年夏天他以拉姆斯盖特伯爵的称号死在一次海上航行中。

  * * *

  [1] 熄烛器或熄灯器,前端为一圆锥形筒,将其扣在灯烛上,以熄灭火焰,高顶帽以其形似圆筒,故名。

  [2] 英国俗话:“九个成衣匠才抵得一个普通人。”裁缝一般被认为是胆小如鼠的人。

  [3] 指法国诺曼底公爵(1028?—1087),他于一〇六六年在黑斯廷击败英王哈罗德,征服英国,世称征服者威廉。

  [4] 大公为仅次于国王的爵位。

  [5] 以优惠价接待携带家属的客人短期住的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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