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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克的背

  派克的妻子坐在前廊地上剥豆子。派克坐在离地面有些距离的台阶上,闷闷不乐地瞅着她。她相貌平平,平淡无奇。她脸上的皮肤薄薄的,紧紧地绷着,跟洋葱似的。她的眼珠是灰色的,锐利得如同两根冰锥的尖头。派克知道自己为什么娶她——否则他不可能得到她——但他不明白的是,自己为什么到现在还和她在一起。她是个孕妇,孕妇可不是他最喜欢的女人。然而他还留在这里,像是中了她的魔法似的。他对此非常困惑,而且感觉臊得慌。

  他们租的这房子孤零零地坐落在俯瞰公路的路堤高处,只有一株高大的碧根果树与之为伴。轿车时不时地在下头疾驶而过,他妻子的眼睛随着声响狐疑地转过去,再回到她膝头报纸上剩下的豆子里。她不喜欢的东西有一样就是汽车。她除了其他的糟糕品性以外,还有就是对原罪永远嗤之以鼻。她不抽烟、不嚼烟叶、不喝威士忌、不说粗鄙的话,也不化妆,然而上帝知道稍稍化些妆能让她漂亮不少,派克想。她反对色彩,嫁给他之后更甚。有时候他猜想她嫁给他是因为想挽救他。而还有些时候,他怀疑实际上,她喜欢一切她号称不喜欢的东西。他可以这样或者那样解释她,然而他真正不明白的是他自己。

  她的脑袋朝他的方向转过来,说:“没道理你不能替男人工作啊,不一定非得是女人不可吧。”

  “喔唷,闭上你的嘴,换点话讲讲吧。”派克小声说。

  要是他能确定她嫉妒那个雇用他的女人,他会很高兴。然而她更关心的像是假如他和那女人互相喜欢的话,这种原罪是什么后果。他曾告诉她,那女人年轻、金发碧眼还身材结实。其实她都差不多七十岁了,干巴巴的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来,只想让他尽可能多干一点活儿。不是说老女人对年轻男人就没有感兴趣的时候,特别是一个像他这么有魅力的男人,派克自己是这么感觉的。但是这个老女人打量他的模样,好似在看她的破拖拉机——一副忍无可忍也得忍的样子,因为她除此以外什么都没有。派克坐上去的第二天,老拖拉机就散了架,她立刻打发他去割草,还撇着嘴对黑鬼说:“他碰什么,什么就坏。”她还叫他干活的时候把衬衫穿好。尽管天气还不算太闷热,那天派克还是脱了上衣,结果他又不情愿地穿了回去。

  派克娶的这个丑女人是他的第一任妻子。他从前也有过其他女人,不过他之前的打算是永远不让自己被法律拴住。他第一回见到她时,是一天的上午,他的车在公路上坏掉了。他想方设法地下了公路将车停进了一个清理得相当整洁的院子里。院里有一座两个房间的小房子,漆皮都剥落了。他下车,打开卡车的引擎盖开始仔细查看发动机。某种额外的直觉告诉派克,附近有个女人正在看他。他朝发动机俯下身子有好几分钟,脖子开始刺痛。他的目光投向空荡荡的院落,以及屋子的前廊。有个他看不见的女人,不是在忍冬花丛的那头就是在屋子里,正隔着窗户端详他。

  忽然之间,派克开始蹿上蹿下,猛烈地甩手,好像他的手被机器碾了那样。他交叉双臂,将手放在自己的胸口。“上帝啊欠咒的。”他嚷嚷道,“耶稣我主下地狱哪!全能的耶稣啊上帝啊该死的啊!上帝咒到地狱里去啊!”他继续说道,就这几个同样的词反反复复一遍又一遍地诅咒,能多嘹亮就有多嘹亮。

  没有任何预兆地,敏捷有力的一巴掌扇在他的一边脸颊,他往后退,靠在了卡车引擎盖上。“这里不许说混话!”一个离他很近的声音尖叫道。

  派克的视线模糊,有一会儿他以为自己被某个从天而降的生灵袭击了,可能是一个身形庞大、长着鹰眼的守护神在挥舞古老时代的武器。等到他的视线恢复清晰,他看见自己面前的是一个瘦削的高个子姑娘,手里拿着个扫把。

  “我的手伤了,”他说,“我伤到手啦。”他太生气了,把自己的手根本没受伤给忘了。“我的手要断了。”他咆哮起来,尽管他的声音还没稳下来。

  “我看看。”姑娘要求说。

  派克伸出手去,她凑近了看着。手掌并没有伤,她捏住他的手翻了一面。她自己的手又干又热又粗糙,因为她的触碰,派克感到自己一震,又活了过来。他靠得更近去端详她。这一位我可不愿意和她有什么关系,他想。

  姑娘犀利的眼睛凝视着她手中的那个又粗又短又发红的手背。那儿,用红色、蓝色刺了一只在加农炮上栖息的老鹰。派克的袖子一直卷到了胳膊肘儿,老鹰的上头有一条绕着盾牌蜷缩成团的蛇,而老鹰与蛇之间是一颗颗的心,一些心有箭从中穿过。而蛇的上方,一枚摊开的手掌搁了纸牌。派克的胳膊,从手腕到胳膊肘儿每一处都覆盖着引人注目的图案。姑娘看着这所有的图案,挂着个几乎是木然的震惊笑意,好像她无意之中抓住了一条毒蛇。她松开了那只手。

  “我其他地方大部分都是外国文的,”派克说道,“这里的大部分都是在美国文的。第一次文身的时候,我只有十五岁。”

  “别跟我说,”那姑娘说,“我不喜欢。我要它又没有用。”

  “你该看看的,那些你还没看呢。”派克说着,挤了挤眼睛。

  姑娘的两颊浮现了两圈苹果般的红晕,看起来温柔多了。派克被勾起了好奇心。他丝毫没能想到她不喜欢文身。他还从来没遇到过不被文身迷住的女人呢。

  派克十四岁的那一年,在集市看到了一个从头文到脚的男人,只有腰身横着系了一块豹皮。从派克的距离——那时他靠近帐篷后头,站在一条长凳上——看到那个男人皮肤上的花纹是一种他自己个人的、错综复杂而又色彩亮丽的设计。那个结实的小个子男人在台上走动着,活动他的肌肉,这样他皮肤上的男人、野兽、花朵看上去都有了自己的微妙动作。当旗帜从他身边经过时,派克激情澎湃,像一些人一样举起了手臂。他是个笨重而又热切的男孩子,嘴巴会习惯性地张开,普通得跟面包似的。节目结束了,他还是站在长凳上,望着文身男人刚刚逗留的地方,一直到帐篷里几乎空无一人。

  在此之前,派克从未感到过内心有奇迹悸动,直到在集市看到这个男人。这是不是偏离了他所身处的普通不过的现状,如此疑问从不曾进入他的脑海。而那会儿,如此疑问也并未进入他的脑海,只是有种蹊跷的焦灼不安在他的心头安扎,如同一个瞎了眼睛的男孩被往相反的方向轻轻一推,轻到他自己未能发现他的终点已然更改。

  过了一段时间,他第一回文身——那只栖息在加农炮上的老鹰,是当地的一个画师文的,稍微有点疼,也就是恰好疼到让派克感到这事儿是值得的。也很奇怪,在此之前他一直以为文身不会疼,只是一件值得的事儿而已。到了第二年,他从学校里退了学,因为他已经十六岁了,可以退了。他去了职校,也就是一段时间后,接着又从职校退学了,去汽车修理厂打工六个月。而他打工的唯一原因就是付之后的文身钱。他妈妈在一家洗衣房工作,本来是可以资助他的,但她只肯付将她的名字刻到一颗心上的文身,而不负担其他的,他一边发牢骚一边文了,反正她的名字是贝蒂·琼,没人有必要知道这是他妈。他发现文身对他喜欢的那类姑娘有吸引力,在文身以前这些姑娘从没有喜欢过他。他开始喝啤酒,打架,他变成这样他妈妈直抹眼泪。有一天晚上,她拖他和她一起去奋兴大会[1],没告诉他要去哪里。当他看到灯火通明的大教堂时,他猛地挣脱了她的手,跑了。第二天,他谎报年龄加入了海军。

  水兵的紧身衣裤,派克穿着嫌小了,唯有那傻里傻气的白帽子还成,低低地压在前额上,对比之下令他的面容变得富有思想,几乎是相当严肃。在海军里待了一两个月后,他的嘴就不老张着了。他的五官越发坚毅,长成了男子汉的模样。他在海军待了五年,似乎成了那艘灰色舰船自然而然的一部分,除了他的双眼。他的眼睛是海洋般的浅淡的蓝灰颜色,反照着他四周的浩瀚空间,仿佛它们就是神秘大海的缩影。派克在港口闲逛,与亚拉巴马州的伯明翰那些破败到摇摇欲坠的地方比较比较,每到一处他都会有更多的文身。

  他不再文那些没生命的东西,譬如锚,譬如交叉的来福枪之类的。他在双肩各文了一只老虎和一只黑豹。一条缠着火炬的眼镜蛇在他的胸口。雄隼在他的大腿上。伊莉莎白二世和菲利普亲王分别在他的胃和肝的位置。既然文身是彩色的,他并不关心到底文的是什么。几幅色情图在他的下腹部,也只是因为这里似乎是合适它们的地方。每个文身能让派克高兴一个月左右,而后曾经吸引他的这个文身的某个特质就渐渐失去了魅力。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有尺寸合适的镜子,他都会走到镜子前仔细地研究自己整体的样貌。效果并非如整块繁复的、色彩丰富的阿拉伯蔓藤图案一般,反显杂乱又笨拙。强烈的不满就此出现,他就会发作,再去找另外的文身师,把另一块地方填满。派克的身体前面差不多完全都盖住了,不过后背还没有文身。他也没这样的愿望要去文背上哪处,既然他自己都没法轻松地看见。然而当他身前可以文的地方越来越少时,他的不满越来越多,就成了通体不满意了。

  一次休假以后,他没有回海军,没有官方许可就逗留在外,喝醉了酒,当时他在的那座公寓坐落在一个他不了解的城市里。他的不满由长期的、慢性潜伏的状态,突然在他体内变得剧烈而又疯狂,好似那黑豹、狮子、蟒蛇、老鹰和雄隼刺穿了他的皮肤,住在体内狂暴地彼此交战。海军抓住了他,把他关在禁闭室九个月,然后给了他一个不甚光彩的开除。

  此后,派克决意唯一能呼吸的,只有乡下的空气。他在路堤租了间棚屋,买了辆老货车,接各种各样的活计,只要合适就去干。他遇到未来的妻子的那段时间,他在一蒲式耳[2]、一蒲式耳地采购苹果,而后便到偏僻封闭的乡下路段,以同样的价格按磅卖给那些自耕农。

  “这里的全部,”那女人说着,指着他的胳膊,“比傻瓜印第安人干的好不了多少。就是一堆的虚空。”她看起来像是找到了自己想说的词儿,“虚空的虚空。”她说。

  算了,见鬼了吧,我怎么会在乎她怎么想?派克问自己,然而却很是困惑。“我觉得,你总会相比其他的更喜欢其中哪一个吧,”他说着,磨磨蹭蹭地拖着时间,直到自己能想起来什么会令她印象深刻。“哪一个你最喜欢呢?”

  “哪个也不喜欢,”她回答道,“不过这鸡倒是比其他的要强。”

  “哪来的鸡?”派克几乎是吼了起来。

  她指着那只老鹰。

  “这是只老鹰,”派克说,“哪个傻瓜会浪费自己的时间弄只鸡在身上?”

  “什么傻瓜才会把这些东西弄身上啊?”姑娘回答道,而后转身走开。她慢吞吞地回了屋里,把他留在那里自行离开。派克又待了差不多有五分钟,目瞪口呆地看着她走进去的那扇黑色的门。

  第二天,他带了一蒲式耳苹果回来了。他不是那种会被诸如她此类的女人打败的人。他喜欢身上有肉的女人,有肉的女人你不会感觉到她们的肌肉,更不至于发觉她们的老骨头。他到的时候,她正坐在台阶的最顶层,院子里满是小孩子,全都又瘦又穷,跟她一样。派克记得那是个礼拜六,派克痛恨周围有孩子的时候跟女人搭讪,不过幸运的是他把那一蒲式耳的苹果从卡车上拿了下来。孩子们走近了看他带了什么来,他给每个孩子一个苹果叫他们走开,就这样打发了人群。

  那个姑娘对他的出现没有任何表示。他或许是一头迷路的猪或者羊,信步闲庭地进了院子,她疲惫不堪,所以懒得拿个扫把把它赶走。他把那一蒲式耳苹果放下来,搁在台阶上她的身边。他自己坐到了低一层的台阶上。

  “自己拿吧。”他说着,朝篮子点了点头,而后陷入了沉默。

  她飞快地拿了个苹果,好像要是她不赶紧篮子兴许就要消失似的。饥饿的人让派克神经紧张。他自己总是有很多东西可以吃。他变得很不舒服。他说服自己道,既然他无话可说,为什么他得说话呢?他现在无法思考他为什么要来,也想不通为什么不在那群孩子再吃掉他一蒲式耳苹果以前走掉。他估计那些都是她的弟弟妹妹。

  她慢慢地嚼着苹果,带着一种专心品尝的样子,身体微微地弯曲,然而却看着前方。从前廊上看出去,有一段长满了深紫色斑鸠菊的漫长斜坡,再越过公路就是一片广阔的坡地远景,还有一座小山。这冗长的景象让派克沮丧。你每看到这么一片地方,难免会觉得好像有人跟在你后头似的,也许是海军、政府或许是宗教。

  “那些孩子是谁的,你的?”他终于开了口。

  “我还没结婚,”她说,“是妈妈的。”她说话的语气好似她就要结婚了,只是个时间问题。

  谁要以上帝之名娶走她?派克想。

  一个光着脚的大块头女人,牙齿豁了口,长着一张宽宽的脸,出现在派克背后的门里面。很明显,她在这里待了好几分钟了。

  “晚上好。”派克说。

  那女人过了前廊,把那一蒲式耳苹果剩下的部分提了起来。“我们谢谢你。”她说着,拎着苹果回了屋里。

  “这就是你家老太太?”派克小声问。

  姑娘点头。派克知道他有许多刻薄的话可以对姑娘说,譬如“我对你心有怜惜”,不过他闷闷不乐地不言语。他就坐在那里看景色。他想他肯定是染上什么毛病了。

  “要是我明天能拿到桃子,我给你带过来一点。”他说。

  “那我太谢谢你了。”姑娘说。

  派克本来无意于再带着一篮子桃子回来,但是第二天他发现自己这么做了。他和女孩彼此几乎都无话可说,他唯一说的是:“我背上什么文身也没有。”

  “那你背上有什么啊?”姑娘说。

  “我的衬衫啊,”派克说,“哈哈。”

  “哈哈,哈哈。”姑娘有礼貌地回答。

  派克觉得他失去了理智。纵然只是片刻,他也不相信自己会被这样的女人迷住。她看起来好像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致,除了他带来的东西,直到第三回他带了两个皱皮瓜。“你叫什么名字?”她问道。

  “O.E.派克。”他说。

  “O.E.是什么的缩写?”

  “你就叫我O.E.好了,”派克回答说,“或者派克也可以。没有人叫我的名字。”

  “到底是什么的缩写?”她坚持问道。

  “无所谓,”派克问,“你叫什么名字呢?”

  “等你告诉我这两个字母到底是什么的缩写,我就告诉你。”她说。她的语气有种调情的迹象,这信号飞快地传到了派克的脑子里。他从来没有告诉谁他的名字,无论男人还是女人,只有海军和政府文件里才有。他刚刚一个月大的时候,受洗记录上有这个名字;他妈妈是个卫理公会教徒。当这个名字从海军文件走漏了风声的时候,派克差点想宰了那个叫他名字的人。

  “你会到处瞎说的。”他说。

  “我发誓谁也不告诉,”她说,“以上帝之圣名我就此发誓。”

  派克沉默地坐了片刻,而后凑到姑娘的颈边,把她的耳朵靠近他的嘴边,小声地说出了名字。

  “俄巴底亚[3],”她轻声说,脸渐渐地亮了起来。仿佛这名字对她而言是某种信号,“俄巴底亚。”她说。

  就派克的价值观来说这个名字恶心透了。

  “俄巴底亚·以利户[4]。”她以虔诚的语气说。

  “要是你大声地叫我的名字,我就把你的脑袋打开花,”派克说,“那你的名字呢?”

  “萨拉·鲁思·凯茨。”她回答。

  “很高兴认识你,萨拉·鲁思。”派克说。

  萨拉·鲁思的父亲是个正统的福音传道者,不过他不在家,去佛罗里达散播福音去了。她妈妈似乎根本不在乎他对姑娘的关切,只要他来的时候随身带上一篮子东西就行。至于萨拉·鲁思,自从他来了三回,一切就简单清楚了,她狂热地喜欢他。她喜欢他,尽管她仍旧坚持认为皮肤上的画面是虚空的虚空,尽管她亲耳听到了他的咒骂,尽管当她问过他有没有得到拯救,而他回答的是他没觉得他有哪桩特别的事儿需要得到拯救。说到这里灵机一动,派克说:“要是你吻我,我就得到足够的拯救啦。”

  她沉下脸来。“那不是拯救。”她回答道。

  之后没多久,她同意搭坐他的货车。派克把车停在一条废弃的路上,提议他们一起躺到车后头去。

  “不,结婚以后才可以。”她回答——就这样子。

  “呃,那没必要。”派克说着,手往她身上伸,她用力推开他,劲儿如此之大,车门都掉下来了,他发现自己后背着地躺在了地上。那时候他就下定决心,和她再也没关系了。

  他们在县教区长的办公室结了婚,因为萨拉·鲁思认为去教堂是偶像崇拜。这么结婚,还是那么结婚,派克根本就无所谓。教区长的办公室里摆着成排的硬纸板文件箱和记录簿,里面灰扑扑的黄色活页纸都掉出来了。教区长是一个红头发的老太太,任职已经有四十年了,看着和那些记录簿一样灰扑扑的。她在铁栅栏后面一张站立式桌子前帮他们登记结婚,办妥的时候她大手一挥,“三点五美元,只有死你们才能分开!”猛地从机器里抽出几张表格来。

  婚姻一点也没能改变萨拉·鲁思,倒是让派克比以往更加消沉。每天早上,他都决心他受够了,晚上不回来了;而每天晚上他又都回了。无论什么时候,但凡派克再也无法忍受自己的感觉时,他就会去文身,然而如今他身上唯有的空地就是后背。想要看到自己背上的文身,他得有两面镜子,还得以合适的姿势站在两面镜子之间,这似乎对派克来说是个让自己变成白痴的好办法。至于萨拉·鲁思,要是她感受力好点的话,本来是可以欣赏他后背的文身的,但是她甚至没有肯看他别处的文身。当他试着要告诉她那些文身的特殊之处时,她就紧紧地闭上了眼睛,还转过身去。除非是全然的漆黑一团,否则她还是宁愿让派克把衣服穿好,把袖子卷下来。

  “在神台前[5],耶稣会对你说,‘你这辈子,除了往身上文满了图案以外,还干了些什么呢?”她说。

  “你甭耍我了,”派克说,“你就是害怕我为之干活的那个健美的姑娘她太喜欢我了,哪天会说,‘来吧,派克先生,你和我……’”

  “你在诱惑人的原罪,”她回答道,“到了神台前,这个问题你也得回答。你应该回去继续贩卖大地出产的水果。”

  派克在家的时候不干别的,就是听这个:要是他再不改改作风,神台前会怎么样怎么样。只要他能做到,他就会打断她,接着讲讲他替健美的姑娘劳作的故事。“‘派克先生,’”他告诉她那姑娘说,“‘我之所以雇你,是因为你有脑子。’”(其实她后面还有一句:“你为什么不用用你的脑子呢?”)

  “你真应该看看她的脸色啊,她第一次看到我没穿衬衫的时候,”他说道,“‘派克先生,’她说,‘你让人心怦怦直跳!’”这实际上确实是她的原话,不过她是歪着嘴讲的。

  在派克的心里,不满开始越长越烈,除非文身,无以遏制。只有他的背了,没有别的办法。一个模模糊糊、半成形的想法开始在他的心头打转。他想象如果有这么个文身,萨拉·鲁思必然无法抵挡——宗教主题。他想到了一本敞开的书,下面刺上《圣经》的字样,书页印一段现成的诗行。但这似乎也只能新鲜一段时间,随后他听到她在说:“我不是有一本真正的《圣经》吗?我都能读全本,你以为我还想把同一行读了又读?”他要的是比《圣经》更好的主意!他卖力地想得太多,乃至开始失眠了。他已经掉了不少肉——萨拉·鲁思只是把食物往锅里一扔,随便煮熟就好。他完全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继续同这么个女人生活在一起,长得丑,怀了孕,还毫无厨艺可言,闹得他平常的日子既焦虑又暴躁,而且他的侧脸还开始有点痉挛了。

  有一两回,他发觉自己突然地转过身去,好像有人跟着他似的。他祖父一辈曾有人在精神病院度过了余生,尽管那时候那人已经七十五岁了,不过如同他迫切地需要文身一样,他急迫地要找一个最为合适的文身让萨拉·鲁思对他服服帖帖。他为了这个问题一直焦灼不安,眼睛被一种空空如也而又全神贯注的神情所占据。雇用他的老太婆对他说,要是他没法集中精神干活的话,她知道上哪里找一个精神能集中的十四岁有色男孩。派克的注意力太过集中,所以也没觉得受到了侮辱。要是以前的话,他会当场扔下她扬长而去,还要冷冰冰地说一句:“得,你赶紧去找他吧。”

  两三天后的上午,他用老太婆那台倒霉的打包机以及破破烂烂的拖拉机在一大片田地里捆干草。地里空荡荡的,只有正中央有一棵巨大的老树。老太婆不是那种把老树砍掉的人,就因为它是大树,很老了。她给派克指这棵树,好似他自己没长眼睛似的,嘱咐他在四周围收干草时要小心别撞到它。派克从田地的外围开始,朝着这树往里头转圈。他得时不时地从拖拉机上下来,解开打包绳,或者踢开路面的石头。老太婆叫他把石头都清到田边,要是她在这儿看着的话,他才会这么做。但是只要他觉得能过去,就直接轧过去。当他绕着田地转圈子的时候,脑子里想的还是怎么设计他的背才合适。太阳只有高尔夫球那么大,时而在他身前时而在他身后,反正不管它在哪里他都能看得见,好像他脑袋后头也长了眼睛似的。突然他看见老树伸出枝条想抓住他。猛烈一击把他推往半空中,他听到自己的狂叫,响亮得难以置信:“上帝啊!”

  他后背落到地面时,拖拉机撞向老树翻了车,着了火。派克看到的第一件东西是他的鞋子飞快地被火焰吞噬,一只在拖拉机底下着了火,另一只在一段距离开外自己燃烧。刚才他没有穿鞋。他能感觉到燃烧的树把滚烫的气流冲到了脸上。他还是坐着,慌乱地往后蹭着爬,他的眼睛像个黑洞,要是他知道怎么在胸前画十字的话,他就这么办了。

  他的货车在田边的土路上,他朝那儿蹭过去,仍然是坐着,仍然是背对着,不过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半途中他站了起来,开始向前弯着身体俯冲过去,这姿势弄得他跪倒了两回。他的腿感觉像两条腐蚀老化的雨水槽,终于到了卡车那儿,他爬上去歪歪扭扭地上了路。他开过了他路堤上的家,直接去往五十英里外的城里。

  进城的一路,派克不让自己想什么。他只知道自己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纵身往前一跳,进了更为糟糕的未知处境,然而他对此束手无策。实际上大局已定。

  那个画师在后街,在一家足科医生诊所的楼上,有两个凌乱的大房间。派克还是光着脚,差不多刚过三点一言不发地闯了进去找他。这位画师跟派克年龄相当——二十八岁——不过他人瘦瘦的,还秃了顶。他正坐在一张画画的小台子后头,用绿色墨水描一幅设计图。他抬头看了看,颇为恼火地一瞥,像是没有认出站在面前的这个眼窝深陷的派克。

  “让我看看你那本书,全是上帝图案的那本,”派克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宗教的那本。”

  画师还是用那种知识分子似的盛气凌人的眼神打量他。“我不给醉汉文身。”他回答道。

  “你认识我!”派克愤怒地吼道,“我是O.E.派克!你以前给我文过,我一直都付你钱的!”

  画师又看了他片刻,好像还没有完全确信。“你瘦了不少,”他说,“你一定坐牢了。”

  “结婚了。”派克回答。

  “哦。”画师说。借助镜子,画师曾在他的头顶文了一只微型猫头鹰,每个细节都完美无瑕。差不多半美元大小,成了画师的展示品。城里也有便宜的画师,但派克除了最好的谁也不要。画师到屋后的柜里开始翻找图案书。“你对谁有兴趣?”他问道,“圣人、天使、基督还是什么?”

  “上帝。”派克回答。

  “圣父、圣子还是圣灵?”

  “就上帝,”派克不耐烦地回答,“基督。我才不在乎呢。谁是上帝就是谁。”

  画师拿着本书回来了。他把几张报纸挪到另外一张桌子上,把书放在上头,叫派克坐下来看他喜欢什么。“后面的是最最新的。”他说道。

  派克坐下去捧着书,蘸湿了大拇指。他开始翻着看,从后面那些最新的图案开始看。有些他认出来了——《好牧人》《微笑的耶稣》《不要禁止他们》和《医者的朋友耶稣》,不过他还是一直飞快地往前翻,画面越来越不抚慰了。一张干瘦的绿色死人脸,血迹挂得一道道的。还有一张是黄色的,眼睛青紫还下垂。派克的心脏开始越跳越快,终于心脏如同一台巨大的发电机似的在他体内轰鸣。他飞快地轻轻翻页,觉得等他看到了注定的那个,会有信号的。他继续哗哗哗哗,都快翻到书的最前页了。其中一面的一双眼睛倏忽望向了他。派克加速,随即又停顿。他的心脏不跳了。一片绝然的寂静。它说得相当明白,如同寂静就是语言本身。“翻回去。”

  派克回到了那幅图——一个单调而又严峻的拜占庭式基督,头顶光环,有着统领一切的眼神。他坐在那里战栗,心脏又开始慢慢地跳动,仿佛因有种微妙力量的注入而得以复苏。

  “找到你要什么了?”画师问。

  派克的喉咙太干了,发不出声音来。他站起来,把书推到画师面前,把那一页摊开来。

  “这个要花掉你很多钱的,”画师回答,“要么,你别要那些小零碎,就要个轮廓,脸上精美就好。”

  “就要这个样子,”派克回答说,“就这样子,否则就不要了。”

  “那后果自负,”画师回答,“反正我不会白干活儿的。”

  “多少钱?”派克问。

  “大概要花两天吧。”

  “多少钱?”派克问。

  “分期还是现金啊?”画师问。派克以前文身都是分期付款,不过他最后都付清了。

  “十美元定金,每一天再加十美元。”画师回答说。

  派克从他的钱包里抽出十美元来,包里还剩三美元了。

  “你明天上午再来吧,”画师说着,把钱放到他自己的钱包里,“我得先把它从书上描下来。”

  “不,不行!”派克说,“现在就描,或者就把钱还我。”他目露凶光,一副准备打架的模样。

  画师同意了。他猜想,不管谁笨到了背上要个基督的地步,多半不可能片刻便改变了主意,不过一旦文身开始,他就基本没法儿后悔了。

  他描线的时候,叫派克去水槽用特制的肥皂洗洗后背。派克照办以后在屋里走过来,走过去,神经质地耸肩膀。他想再去看看那幅图,然而他又不想看。画师终于站了起来,叫派克躺在桌子上,用氯乙烷棉签擦了擦他的背,开始用碘笔勾勒画上的脑袋。等他收起了电子设备,一个钟头已经过去了。派克并没有觉得特别疼痛。在日本,曾有人用象牙针在他上臂文了一尊佛像。在缅甸一个瘦瘦小小的、褐色皮肤的男人用带尖的两英尺长细枝在他的两个膝盖上各文了一只孔雀。还有业余画师用针和煤烟替他文身。通常在这画师的手底下,派克都很放松,经常能睡着。不过这一回,他一直很清醒,每块肌肉都绷得紧紧的。

  到了半夜时分,画师说他要休工了。他把一面四平方英尺的镜子靠墙放在桌子上,又从厕所墙上摘下一面小镜子放到派克的手里。派克背对桌上的镜子站着,晃着另一面镜子,直到他看见后背突然反射出来的色彩。他的后背几乎全部覆盖了小小的红色、蓝色、象牙色以及橘黄色的方块,他从这些色块里分辨出了那张脸的轮廓——嘴巴,浓密的眉梢,笔直的鼻子,不过脸还是空的,眼睛也还没涂上。这会儿的印象几乎像是画师把他给骗了,他画的是《医者的朋友耶稣》。

  “还没眼睛呢!”派克嚷嚷起来。

  “会有的,”画师说,“到时候就有了。我们还有一天要忙呢。”

  派克在基督教会光明庇护所的一张小床上过了一夜。这是他发现城市能住的最好的地方了,不用花钱,还给一顿差劲的饭菜。他拿到了最后一张空床,而且因为他光着脚,还给了他一双二手鞋,他迷迷糊糊地穿着鞋就上了床。出了这么多的事儿,他仍然还处于震撼之中,他整夜地醒着,这一长条的集体寝室里,一张张小床上突出一个又一个身形。唯有的光芒在房间的尽头,是个磷光闪闪的十字架。那树又伸出手要再次抓住他,接着便着了火,那只鞋子安静地自燃,书上那双眼睛清楚地对他说“翻回去”,同时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他真希望自己不在这城里,没有来光明庇护所,也不是独自躺在床上。他凄切地渴望着萨拉·鲁思,她的牙尖嘴利以及冰锥般的眼睛,是唯一能记起的慰藉。他断定他正在失去这一切。相比那书中的眼睛,她的眼睛显得温存而又和缓,虽说他根本没记清楚那双眼睛的确切神情,然而他仍旧感到它们有凌厉的穿透力。在这样的双眼注视之下,他觉得自己透明得好像苍蝇的翅膀。

  文身的画师告诉过他第二天早上十点以后再来,然而他准点到的时候,派克正坐在黑漆漆的走廊地上等他。他决心文完这个,等文身上身他就再也不看它了;他还认定昨天的白天和晚上,他的所作所为都是发疯,以后他做事儿要靠健全的判断力。

  画师从他昨天丢笔的地方重新开始。“有个问题我想问你,”他在派克的背上劳作了一会儿说,“你为什么刺这个在背上?你信教了吗?你被拯救了?”他以戏谑的语气问道。

  派克感觉咽喉又咸又干。“不是的,”他说着,“这些对我都没用。人吧,是不大可能用自己根本就不配的事儿拯救他自己的,也不值得什么同情。”这些词跟幽灵似的,从他的嘴里出来,立刻就蒸发了个干干净净,好像他从来没说过似的。

  “那么为什么……”

  “我娶的女人被拯救了啊,”派克回答说,“我本不应该结婚的。我应该离开她。她无可救药,而且还怀孕了。”

  “太糟糕了,”画师说,“那么是她让你文这画的。”

  “不是,”派克回答,“她什么也不知道。给她一个惊喜。”

  “你觉得她会喜欢,给你一段时间松口气?”

  “她没办法了,”派克回答说,“她总不能说自己不喜欢上帝的模样吧。”他认定自己的事儿已经说得过多了。画师们干自己的活计都是不错的,不过他不喜欢他们总把鼻子凑到寻常人家的事儿里去。“我昨天晚上没睡着,”他说,“我觉得这会儿我可以睡一觉了。”

  这让画师闭了嘴,却没能让他睡着。他躺在那儿,想象着萨拉·鲁思看到他背上的脸会如何瞠目结舌,然而时不时地,那着了火的树以及他空荡荡的鞋在树下燃烧的情景就插了进来。

  画师一直干到了下午快四点,没有休息吃午餐,电子设备也几乎没停下来,除了画师清洗他干活滴在派克背上的颜料的时候。最后他的活儿干完了。“你起来看看吧。”他说。

  派克坐了起来,不过他待在桌边一动不动。

  画师很满意这个作品,想让派克立刻看看。然而派克继续坐在桌边,身体微微前俯,表情一片茫然。“你病了?”画师说,“去看看吧。”

  “没什么病,”派克以突如其来的挑衅语气说道,“文身又不会突然去哪里,只要我还在,它就在。”他伸手去拿衬衫,开始小心翼翼地穿上。

  画师粗暴地拽住他的胳膊,把他往两面镜子之间推。“现在就看。”他说着,很生气派克无视他的作品。

  派克看到了,脸色发白,转身就走。镜中映出的脸上,那双眼睛看着他——安静,直接,统领一切而又沉默。

  “是你的主意,记得不?”画师说道,“我本来劝你文别的。”

  派克一言未发,他穿上了衬衣,出门的时候画师在喊:“我等着你把钱付清了!”

  派克走向拐角的一家酒类商店,买了一品脱威士忌,带着酒去了旁边的小巷,五分钟就喝了个精光。接着他去了附近一家台球室,他是这里的熟客,每回进城都会来。里面像间车库,灯火通明,一头是吧台,另一头有台赌博机,台球桌都搁在后面。派克一进门,一个穿红黑格子衬衫的大个子男人拍着他的背大叫大喊地欢迎他:“耶耶耶耶你小伙子!O.E.派克!”

  派克的后背还不能碰。“手拿开,”他说,“我这里刚文了身。”

  “这回你又文了什么?”男人问道,随即冲机器那边几个人嚷嚷说,“O.E.又去文身啦。”

  “没什么特别的。”派克说着,溜到了一台空机器那儿。

  “得了吧,”大个子男人说,“来看看O.E.的文身。”派克难为情地要挣开他们的手时,衬衫被拽了上去。派克感觉几乎是刹那间,所有的手都拿开了,他的衬衫如同脸上的面纱一般滑落下去。台球室里鸦雀无声,这静寂于派克而言,好像从包围他的人群开始滋长,而后开始蔓延,下至房子的地基,上至屋顶的横梁。

  终于有人开口说话了。“基督!”接着大家全都骚动起来。派克转过身去,脸上挂着不怎么自信的笑。

  “这是O.E.自己的事儿!”格子衬衫男人说,“这孩子真幽默啊!”

  “也许他改头换面信教了啊。”另一个人嚷嚷道。

  “你活着是看不到这一天了。”派克回答。

  “O.E.信教了,还亲眼见到耶稣了,对不,O.E.?”一个嘴里叼了根雪茄的小个子男人调侃说,“这还真是我见过皈依里最标新立异的一种呢。”

  “派克自己想出来一个新的!他有这自由。”胖男人说。

  “耶耶耶耶耶你小伙子!”有人开始呼喊,而后大家都开始吹口哨,颂扬里夹杂诅咒,直到派克开口说话:“啊哈,闭嘴。”

  “你这么干为什么啊?”有人问道。

  “为了笑,”派克回答,“你看如何?”

  “那你怎么不笑?”有人吼了起来。派克忽然冲进了人群中间,像夏日旋风一般开始打斗,盛怒之下他推翻了桌子,挥舞着拳头,终于两个人抓住了他,拖他到门口,把他扔了出去。随后的台球室内一片寂静,大伙儿都心乱如麻,好像这个车库般的长条房间是一艘船,而约拿[6]是从这里被扔下的大海。

  派克在台球房后头的小巷地上坐了很久,他在检阅自己的灵魂。他将之视为一张由事实和谎言织就的蜘蛛网,它对他一点也不重要,然而不管他的看法如何,它却仍然呈现了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那一双从此以后永远在他背上的眼睛,是一双必须要遵从的眼睛。他对此确信不疑,如同他曾经深信过的一切。终其一生,尽管有时怨声载道,有时骂骂咧咧,有时恐惧,一度曾狂喜,派克一直以来都遵从来到他身上的这般直觉,不管它到底是什么——狂喜就是那回在集市一看到文身男人他的精神为之一振,恐惧则是他加入海军的时候,怨声载道是自打他娶了萨拉·鲁思以后。

  想到她,他慢慢地站起来。她会知道他该怎么办的。她将处理这之后的事儿,至少她会为之喜悦吧。似乎一直以来对他而言,取悦于她就是他想要的。他的卡车还停在那座楼前,就在画师那里。不过不算远。他上了车出了城,进入了乡间的夜色。他的头脑清醒了,不醉酒了,他清楚地觉察到他的不满已经消失,然而他感觉不太像自己了。好像他是自己,但是对自己而言是个陌生人。车子开进了一片新的乡间,虽然他看见的一切对他来说即便是夜里,也都甚为熟悉。

  他终于到达那座路堤上的屋子,在碧根果树下停车,钻了出来。他尽可能地发出声响来,借此宣布这地方还是他的,一晚上不告而别说明不了任何问题,只是他一贯如此行事而已。他砰地关上车门,跺着脚上了两级台阶,走过了前廊,嘎嘎地拧门把手。而门没有反应。“萨拉·鲁思!”他嚷嚷说,“让我进去!”

  门上没有锁,显然是她用椅背抵住了门把手。他开始砸门,一边还在拧着门把手。

  他听到床的弹簧嘎吱作响,弯下身把脑袋凑到钥匙孔前,但是看见的是塞在里面的纸。“让我进去!”他大叫大喊,又敲着门,“你把我锁在门外干吗?”

  门边一个尖厉的声音说道:“谁?”

  “我啊,”派克回答,“O.E.。”

  他等了片刻。

  “我,”他不耐烦地说,“O.E.。”

  门里仍旧没有动静。

  他再试一遍。“O.E.,”他说着,砸了两三下门,“O.E.派克。你知道是我。”

  沉默。随后那声音缓缓地说道:“我不认识什么O.E.。”

  “别傻了,”派克恳求道,“什么事儿值得你这么对我啊。是我,老O.E.啊,我回来了,你不用害怕我。”

  “你是谁?”还是那般冷酷无情的声音。

  派克回过头去,好似指望身后有人给个答案似的。天色亮堂了些,有三两缕黄色的长条云彩在地平线上方飘浮。而后他站在那里,一树的光在天际线上倾泻了出来。

  派克朝后靠在门上,像是被一根长矛钉在那里似的。

  “外面是谁?”里头的声音说道,声音带了种决绝的语气,像是最后要说的了。门把手嘎啦啦地响动,那声音不由分说地问:“外面是谁,我问你呢?”

  派克弯下腰来,嘴贴近了被堵住的钥匙孔。“俄巴底亚。”他轻声低语。顷刻之间,他感觉到光倾泻在了他的全身,把他蜘蛛网般的灵魂变成了一幅完美无瑕、色彩缤纷的阿拉伯蔓藤花样,成为一座有树、有鸟、有野兽的花园。

  “俄巴底亚·以利户。”他低语。

  门开了,他跌了进去。萨拉·鲁思赫然地在那儿,双手撑在胯上,随即开始说:“你哪里是替健美的金发女郎干活了,你撞坏了人家的拖拉机,你得一分不少地赔她。她没买保险。她来过了,和我谈了很长时间,我……”

  一阵哆嗦中,派克去点煤油灯。

  “你怎么回事儿,这都跟白天一样了,还要浪费煤油?”她命令道,“我不想看到你。”

  一道黄色的光晕包围了他们。派克放下火柴,开始解他的衬衣扣子。

  “这都快早上了,你是不会得逞的。”她说道。

  “你闭上嘴吧,”他静静地说,“看看这个,然后你说什么我都不想听了。”他除去了衬衫,转身背对着她。

  “又是一幅画,”萨拉·鲁思咆哮了起来,“我本该想到的,你跑掉就往自己身上画更多的垃圾。”

  派克的双膝在身下一空,他转了一圈叫着:“你看看!别光是说那个!你看看!”

  “我看到了。”她回答说。

  “你不知道这是谁吗?”他伤心地喊道。

  “不知道,是谁?”萨拉·鲁思说,“我又不认识。”

  “是他。”派克说。

  “他是谁?”

  “上帝!”派克叫道。

  “上帝?上帝不长这样!”

  “你怎么知道他长什么样?”派克叹息道,“你又没见过他。”

  “上帝不是看的,”萨拉·鲁思回答说,“他是一种神灵。没人见过他的脸。”

  “喔唷,听着,”派克呻吟起来,“这就是他的画像。”

  “偶像崇拜!”萨拉·鲁思尖叫起来,“偶像崇拜!自我感动。将你自己和每棵青翠树下的偶像烧了吧![7]我能容忍你撒谎、自负,但我不要这家里有偶像崇拜!”她抓起了扫把,举着就朝他的肩膀砸过来。

  派克过于震惊,都没反抗。他坐着,任由她打他,她快把他打得没有知觉了,文身的上帝脸上有了大片的伤痕,而后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走向门口。

  她把扫把扔到地上踩了两三下,又去窗口把扫把伸出去摇,要把他留在上头的污点甩掉。她抓着扫把,看着碧根果树,眼神愈发地严厉。而他在那里——自称俄巴底亚·以利户的人——靠在树上,哭得像个婴儿。

  * * *

  [1] 旨在促进基督教信仰。

  [2] 相当于四十余磅。

  [3] 《圣经·旧约·俄巴底亚书》作者,意为“上帝的仆人”。

  [4] 《圣经·旧约·约伯书》中的人物,是约伯的朋友,意为“耶和华是上帝”。

  [5] 见《圣经·新约·哥林多后书》第五章第十节。

  [6] 《圣经》中的人物,希伯来先知,被视为会给周围的人带来噩运,因违背上帝,被人从船上抛入海中。

  [7] 见《圣经·旧约·以赛亚书》第五十七章第五节,该章名为“以色列拜偶像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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