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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斯托梅尔

  (一匹马的故事)

  纪念M.A.斯塔霍维奇[1]

  第一章

  天空越升越高,朝霞弥漫天际,向四下扩散,朝露的一片银辉显得更白了,镰刀似的一钩残月也渐渐变得没有生气,树林中渐渐鸟语声喧,人们开始陆续起床,在老爷家的马圈里可以越来越频繁地听到马打响鼻的声音、马蹄踩着干草来回捣腾的声音,以至马麇集在一起不知因为什么事情吵起架来而发出的愤怒的、尖利的嘶鸣声。

  “靠边儿!来得及!都饿坏啦!”一个老牧马人一面打开轧轧作响的大门,一面说。“你上哪儿?”他挥手赶着一匹想要钻出大门去的小牝马,吆喝道。

  牧马人内斯特身穿哥萨克上衣,腰系镶嵌着金属饰物的皮带,肩膀上挎着马鞭,腰里拴着用毛巾裹着的面包,双手拿着马鞍和笼头。

  这些马一点不怕牧马人,对他的嘲弄口吻也毫不生气,它们装作无所谓的样子,不慌不忙地离开了大门,只有一匹暗栗色的鬃毛很长的老牝马贴起一只耳朵,很快地转回身去。这会儿,有一匹站在后面的年轻的小牝马,本来这事跟它毫不相干,却尖声嘶叫起来,用臀部顶了一下靠它最近的马。

  “走开!”牧马人大喝一声,声音更响也更严厉了,喊罢,他就向马圈的犄角走去。

  在马圈里所有的马(约有一百匹)中,有一匹花斑骟马表现出最有耐性,它孤零零地站在棚舍下的犄角里,眯着眼睛,在舔着棚子的橡木立柱。不知道这匹花斑骟马在其中舔到了什么滋味,但是它在干这事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是严肃的、若有所思的。

  “别淘气!”牧马人走到它身边,用同样的口吻对它说道。他边说边把马鞍和磨得发亮的鞍垫放在它身旁的马粪上。

  花斑骟马不再舔了,它一动不动地对内斯特望了很长时间。它不笑,也不发怒,也不皱眉,只是用整个肚子吁了口气,深深地长叹了一声,便转过脸去。牧马人搂住它的脖子,给它戴上了笼头。

  “你叹什么气呀?”内斯特说。

  骟马摆了摆尾巴,仿佛说:“不要紧,没什么,内斯特。”内斯特把鞍垫和马鞍放到它背上,这时,骟马便贴紧两耳,可能是表示自己的不满,但老头却因此而骂它是废物,并开始给它勒紧肚带。这时骟马便鼓起肚子,但是内斯特却把一只手指塞进它的嘴里,用膝盖顶了一下它的肚子,因此它只好把肚子里的气吐了出来。尽管如此,当老头用牙咬着勒紧它的肚带的时候,它又贴紧了耳朵,甚至还回头看了他一眼。虽然它知道这没有用,但它仍旧认为有必要表示一下它对此感到的不快,并且以后还要一直这样表示下去。当它被鞴好马鞍后,它便伸出一条浮肿的右腿,开始咀嚼马嚼子,这想必也是出于某种特殊的考虑吧,因为它现在总该知道马嚼子是不可能有任何滋味的。

  内斯特踩着短短的马镫跨上了骟马,接着便解开马鞭,抽出压在膝盖底下的哥萨克上衣,以赶车人、猎人和牧马人特有的骑马姿势在马鞍上坐好,拉了一下缰绳。骟马抬起头,表示它正待命出发,但仍站在原地不动。它知道,在出发以前,内斯特坐在它的马背上还有好一阵嚷嚷,还有好些话要吩咐另一名牧马人瓦西卡和马群。果然,内斯特开始嚷嚷起来:“瓦西卡!我说,瓦西卡!你把母马放出来了吗?你往哪儿闯,鬼东西!靠边!你难道还没有睡醒吗。把门打开,先放母马头里走。”等等。

  大门轧轧地响了起来。瓦西卡怒气冲冲,睡眼矇眬,他牵着一匹马的缰绳站在门框旁边,放马群出去。马儿开始小心翼翼地踩着干草,嗅着草香,一匹跟一匹地走出去。马群中,有年轻的小牝马、周岁的马驹、还在吃奶的驹子和怀驹的母马,这些母马小心翼翼地挺着大肚子,一匹匹单独地迈出了大门。年轻的小牝马有时三三两两地挤在一起,互相把头放在对方的脊背上,蹄声杂沓,争先恐后,拥挤在大门口,为此,每次都要受到牧马人的呵斥。还在吃奶的小驹子,有时候跑到别的母马的大腿旁,响亮地嘶鸣着,来回答母马的短促的呼唤。

  一匹年轻淘气的小牝马一挤出大门就低下头,把脑袋歪向一边,掀起臀部,尖嘶了一声;但它毕竟不敢抢到浑身布满栗色斑点的灰色老马茹尔德芭的前面去。茹尔德芭慢条斯理地,迈着沉重的脚步,肚子左右摇摆着,像往常一样老成持重地走在马群的最前面。

  才几分钟工夫,刚才还热热闹闹、挤满了马匹的马圈就变得空空的,显得很凄凉。空棚下面的一根根立柱忧郁地矗立着,一眼望去,只剩下一片被践踏得零乱不堪的、满是马粪的干草。花斑骟马对这一片马去棚空的景象虽然已经习以为常,但总还是感到不胜凄凉。它慢慢地,好像在鞠躬一样低下了脑袋,然后又抬起头来,尽着被束紧的肚带可能容许的限度长叹一声,接着便瘸着酸痛的、弯曲的腿,步履艰难地随着马群走去,自己那瘦骨嶙峋的脊背上还驮着年老的内斯特。

  “我知道,现在他一走上大路准要打火,然后吸他那个拴着小链子、包着铜箍的木管烟袋,”骟马想,“对此,我倒觉得很高兴,因为一大早,踏着露水,我很喜欢闻这股烟味,它使我想起许多愉快的往事。可恼的只是,老头嘴里衔着烟袋总是趾高气扬,自以为了不起,侧着身子坐着,而且非侧身坐着不行;可我这边正疼哩。话又说回来,由他去吧,为了别人的快乐而受苦,在我也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甚至我还觉得其中自有一番做马的乐趣。就让这个可怜的老头去神气活现吧。其实也只有当他一个人,谁也看不见他的时候,他才敢这么放肆,就让他去侧身坐着吧。”骟马一面思忖着,一面小心翼翼地迈着弯曲的四腿走在大路中央。

  第二章

  内斯特把马群赶到应该在那里放牧的河边,便跳下马来,卸下了鞍子。这时马群已经在这片尚未被践踏过的草地上慢慢地四下散开,草地上覆盖着露水和一片雾霭,有一条河环抱着这片牧场,这片雾霭就是从草地上和河上同时升起的。

  内斯特给花斑骟马卸下了笼头,并给它的脖子底下挠了挠痒。作为回答,骟马闭上了眼睛以示感谢和快意。“这老家伙,可喜欢哩!”内斯特说。其实骟马一点也不喜欢这样挠痒,它只是出于礼貌才装作它对此感到很愉快,并且摇了摇头表示同意。但是内斯特也许认为,过分的亲昵会使花斑骟马误会他的用意,所以他就完全出其不意地、无缘无故和冷不防地把骟马的脑袋从自己身边推开,而且还挥了一下笼头,笼头上的皮带扣把骟马的干瘦的腿打得很疼,然后一句话不说,就向小丘上他通常坐着休息的树桩走去。

  这种行为虽然使花斑骟马很伤心,但它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慢慢地摇摆着脱了毛的尾巴,一路嗅着向河边走去,啃着青草聊以解闷。它丝毫不去理会它周围那些在早上撒欢的年轻的小牝马、刚满周岁的马驹和还在吃奶的小驹子在玩什么花样,它知道,先空腹好好儿喝点水,然后再吃草,在它这个岁数这是最合乎健康之道的。于是它便挑选了一处坡度较缓也较开阔的河岸,弄湿了蹄子和蹄上的距毛,把嘴伸进水里,透过那被撕裂了的两片嘴唇吮吸着水,并翕张着饮满水的两胁,惬意得摇晃着它那稀稀拉拉的、尾根秃了的花斑尾巴。

  那匹褐色小牝马是一个爱寻衅闹事的家伙,它总爱戏弄老马,做出种种使它不愉快的事。这会儿,它踩着水走到老马跟前,仿佛有什么事似的,其实只是为了存心把老马面前的水搅浑。但是花斑骟马已经喝足了水,它仿佛没有发觉褐色小牝马的计谋似的,从容不迫地把自己陷进泥里去的脚一只一只地拔了出来,然后甩了一下脑袋,躲开这个小姑娘,走到一边吃起草来。它用各种姿势伸开四腿,决不多践踏一棵草,它几乎腰也不伸地吃了整整三小时。它吃饱喝足,肚子都挂了下来,就像在骨瘦如柴的肋骨上挂了一只大口袋似的。它把身体的重量平均压在四条病腿上,以期尽可能减少疼痛,特别是那条右前腿比其他三条腿都弱,接着它便睡着了。

  有的老年令人肃然起敬,有的老年令人生厌,有的老年分外悲惨。也有的老年令人肃然起敬和令人生厌兼而有之。花斑骟马的老年就属于这一类。

  这匹骟马身躯高大——不低于两俄尺三俄寸[2]。它的毛色原先带乌黑的花斑。那是它过去的模样,可如今乌黑的斑点已变成了肮脏的棕褐色。它的花斑由三块黑斑组成:一块在头部,直到脖子中央,鼻旁还有一块形状不规则的白斑。粘满牛蒡草的长长的鬃毛,有的地方是白色,有的地方是浅褐色。另一块黑斑沿着右胁直到腹部正中;第三块黑斑在臀部,兼及尾巴的上部直到两条大腿的一半。尾巴的其余部分则花白相间。它那瘦骨嶙峋的大脑袋沉重地低垂在它那瘦得脊椎骨突出、像木头一般的脖子上,它的眼睛上方有两个深窝,嘴上还挂着一片过去被撕裂了的黑嘴唇。从耷拉下来的那片嘴唇看进去,可以看到过去被咬伤、已经歪向一边的发黑的舌头和被磨损的下齿的黄色残根。两只耳朵(其中一只被剪开了)低垂在两边,只间或懒洋洋地翕动一下以驱赶纠缠不去的苍蝇。一绺还是长长的额鬃耷拉在一只耳朵后面,宽大的额头凹了下去,而且粗糙不平,在宽大的颧骨上有两块皮像口袋似的悬挂着。脖子上和脑袋上的青筋纠结在一起,苍蝇一飞上去,青筋就战栗、跳动。它脸上的神色是忍气吞声的、深思的和痛苦的。它的两条前腿在膝盖处成了弓形,两只前蹄上都长了瘤,而在那条一半有黑斑的大腿上,靠近膝盖处,还长着一个拳头大小的肉瘤。两条后腿倒还比较有劲;但是大腿上的毛已被磨光,而且看来这些地方已经很久不长毛了。它的四腿很长,与它那瘦弱的身躯很不相称。它的肋骨虽然向外突出,但是它们十分阔大,而且绷得很紧,以致身上的那张皮仿佛干巴巴地紧贴在肋骨之间的凹陷处。它的耆甲和脊背伤痕累累,布满了从前惨遭毒打的疤痕,而且后部还有一处新的伤口在溃烂化脓;尾巴的黑色的根部翘起着,露出了尾椎骨,长长的尾巴几乎是秃的。在棕褐色的臀部上,靠近尾巴处,有一块巴掌大的长了白毛的伤疤,仿佛是被咬伤的,在前部肩胛骨上还可以看到另一处刀伤。它的后膝盖和尾巴很脏,这是因为经常闹胃病的缘故。它全身的毛虽然很短,却根根直立。尽管这匹马的老年令人生厌,但是你若望它一眼,就会不由得陷入深思,至于行家,他马上就会说,想当年,它一定是一匹出色的好马。

  行家甚至会说,俄国马只有一个品种能有这样宽大的骨骼,这样粗壮的股骨,这样的马蹄,这样细的腿骨,这样优美的脖子,尤其是这样的头骨和眼睛(又大又黑又亮),头部和颈旁的这种纯种筋脉的隆块,这样细密的毛皮和鬃毛。在这匹马的形体上,在这种可怕的结合中——因为毛色驳杂而更显衰老的那些令人生厌的特征和意识到过去的美和力量而现出自信和安详的姿态与神情,——确有某种悲壮的东西。

  它宛如一具行尸走肉,孤独地站在沾满露水的牧场中间,而从离它不远的地方传来四下散开的马群的蹄声、响鼻声、马驹的嘶鸣声和尖叫声。

  第三章

  太阳已经升到了树林上空,灿烂地照耀着草地和蜿蜒曲折的河流。露水渐干,逐渐凝成一滴滴水珠。在某些地方,在低洼处,在树林的上空,最后的一点晨雾正像轻烟般渐渐飘散。一缕缕云彩在舒卷变幻,但是还没有起风。河对岸,一大片绿油油的正在抽穗的黑麦像一根根鬃毛似的竖立着,散发着一片新绿和花的芳香。布谷鸟在树林里嗄哑地咕咕叫着,内斯特仰天躺着,计算着他还有多少年好活。百灵鸟在黑麦地和草地上振翅飞翔。一只迟归的野兔落到了马群中,它跳到开阔的地方,蹲在灌木旁边,侧耳倾听。瓦西卡把头埋在草丛里打盹,那些马驹绕过他,在下面一片低洼的牧场上散得更开了。那些老马不住地打着响鼻,踏着露水,踩出一条条亮晶晶的足迹,一直在挑选那些谁也不会来打扰它们的地方,但是它们已经不是在吃草,只是在品尝着那些鲜美的嫩草。整个马群不知不觉地向一个方向移动。又是那匹老母马茹尔德芭老成持重地走在其他马的前面,以此表示还可以往前走。头一回下驹的年轻的黑马“小苍蝇”不停地叫唤着,翘起尾巴,对自己那匹淡紫色的小马驹打着响鼻,那小驹子在它周围蹒跚地走着,膝盖还在不停地哆嗦。暗栗色的、还没有配过种的“燕子”,毛色宛如缎子般光洁闪亮,它低下头去,黑丝线似的额鬃就遮住了它的脑门和眼睛。它在吃草玩,把草咬断又扔掉,还不住地用被露水打湿的长着毛茸茸的距毛的蹄子踢打着地面。有一匹较大的驹子大概正在设想它是在玩什么游戏,翘起了宛如头盔上的羽毛似的短而鬈曲的小尾巴,已经绕着自己的妈妈转了二十六圈。那匹母马在十分从容地吃着草,对于儿子的这种性格已经习以为常,只间或乜斜着一只又大又黑的眼睛瞟它一眼。有一匹最小的驹子,黑毛,大头,额鬃怪模怪样地竖立在两耳中间,小尾巴还像它蜷伏在母腹里那样向一边蜷曲着。它竖起耳朵,瞪着两只呆滞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凝神注视着那匹忽前忽后跑来跑去的小马驹,不知在羡慕它呢,还是在谴责它为什么要这样做。有些小驹子用鼻子顶着母亲的乳房在吃奶,有些则不知道为什么故意不听母亲的叫唤,用蹒跚的小跑朝相反的方向跑去,仿佛在寻找什么东西似的,接着又不知道为什么停了下来,刺耳地尖声嘶鸣着;有些小驹子并排侧卧在草地上,有些在学吃草,有些则伸出后脚在耳朵后面搔痒。还有两匹怀驹的牝马在独自走着,一面慢腾腾地移动着脚步,一面在继续吃草。看得出来,它们的怀驹是受到别的马匹的尊重的,因此那些年幼的马驹谁也不敢走到它们跟前去捣乱。如果有哪一个淘气包胆敢挨近它们,它们只要动一动耳朵,摆一摆尾巴,就足以向它们表示,它们的行为是非常不成体统的。

  刚满周岁的小牡马和刚满周岁的小牝马自以为大了,装出一副老成持重的模样,很少蹦蹦跳跳,很少和快乐的伙伴们聚会在一起。它们弯着那被剪去鬃毛的、天鹅般的细长脖子,庄重地吃着草,摇摆着它们那扫帚似的秃尾巴,仿佛表示它们也有尾巴似的。有些则像大马那样躺着、打滚和互相挠痒。最快乐的一群是那些两三岁的马驹和那些还没有交配过的牝马。它们几乎总是走在一起,不与别的马为伍,宛如一群结伴同行的快乐的姑娘。从它们中间时时传来马蹄声、欢叫声,嘶鸣声和尥蹶子的声音。它们聚集在一起,互相把头搁在对方的背上,互相嗅着,跳跃着,有时还打起一声响鼻,高高地翘起尾巴,一溜小跑,骄傲地、卖弄风情地在自己的女伴面前跑过。在所有这些年轻的马中间,淘气的褐色小牝马是个头号美人和最爱领头闹事的。它想出什么鬼点子,别的马就跟着学样;它上哪儿,成群结队的美人也跟着它上哪儿。今天早晨,这个淘气包特别顽皮,兴致也特别好。它的心情十分快乐,就像人们的心情也常常会变得十分快乐一样。还在饮水的时候,它就把那匹老马作弄了一番,它踏着河水一路跑去,接着又假装看见了什么东西受了惊,打起一声响鼻,撒开腿向旷野里跑去,为此,瓦西卡只好骑上马去追它和那些尾随着它的其余的马。后来,吃了一会儿草以后,它又开始打滚,然后又跑到那些老牝马的前头,并以此逗弄它们,接着它又把一匹小驹子赶开,跟在它后面追它,仿佛要咬它似的。母马害怕了,便停止吃草,那匹小驹子用可怜的声音喊叫着,但是这个淘气包甚至碰都没有碰它,它不过是吓唬吓唬它,向它的女伴们表演一番,而那些女伴们则赞许地望着它的恶作剧。后来它看见在河对岸很远的黑麦地里有个农民正赶着一匹有杂毛的灰色马在犁田,它便想去勾引它。它止住了脚步,骄傲地昂起了头,头部微侧,接着抖动了一下身子,使用一种甜润、温柔和拖长的声音嘶鸣起来。在这声长嘶中既有顽皮,又有感情,又带有若干哀怨。在这声嘶鸣中流露出祈求、对于爱情的许诺和忧伤。

  瞧那儿,有一只长脚秧鸡在稠密的芦苇丛中跑来跑去,在热情地呼唤着自己的女友,瞧那儿,布谷鸟和鹌鹑在歌唱爱情,花儿凭借风力在互相传送着芬芳馥郁的花粉。

  “我既年轻又漂亮,而且身强力壮,”淘气包的嘶鸣声说道,“但是我至今还没有尝到过这种感情的甜蜜,不仅没有尝到过,而且连一个情人,连一个情郎也没有看见过我。”

  这声情意深长的嘶鸣,引起了低地和田野的忧伤而又充满青春烦恼的回响,由近及远,传到了有杂毛的灰马的耳朵里。它竖起耳朵,站住了。那农民用树皮鞋踢了它一下,但是灰马却被远处的这声银铃般的嘶鸣弄得神魂颠倒,也引吭长嘶起来。农民发火了,拽了下缰绳,用树皮鞋猛踢了一下它的肚子,以致它还没有来得及结束它的嘶鸣,又继续前进了。但是灰马感到又甜蜜又伤心,因此从远处的黑麦地里还长时间地不断向马群传来刚开始的热情的嘶鸣和农民的怒气冲冲的吆喝。

  如果说,这匹灰马只听到一声这样的嘶鸣就如醉如痴,忘记了自己的职责,那它如果亲眼见到淘气包这个大美人儿,看见它怎样竖起耳朵,张开鼻孔吸入空气,向前飞奔,抖动着自己那年轻美丽的身躯呼唤着它,它不知又该怎样神魂颠倒呢!

  但是这匹淘气的小牝马并没有对自己的心事思忖多久。当灰马的声音一停,它又嘲弄地嘶鸣了一阵,然后便低下头去,开始用脚刨坑,然后又走上前去把花斑骟马弄醒,作弄它。花斑骟马一向是这些幸福青年的受气包和供它们耍笑逗乐的对象。它从这些年轻的马那儿吃到的苦头,远比从人那儿吃到的苦头多。对前者与后者它都没有做过坏事。人们曾经需要过它,可是这些年轻的马儿干什么要来折磨它呢?

  第四章

  它老了,它们还年轻;它瘦弱,它们却膘肥体壮;它闷闷不乐,它们却兴高采烈。由此可见,它完全是一匹与大家格格不入的、不相干的马,完全是另一类生物,因此不必去怜悯它。马只怜悯它们自己,间或也怜悯一些从它们身上很容易想像到自己处境的马。但是花斑骟马又老又瘦又丑,难道这是它的过错吗?……似乎并不是。但是,按照马的观点看来,它是有过错的,只有那些身强力壮、既年轻又幸福的马,那些前程远大的马,那些稍一动弹每块肌肉就在颤动、尾巴像根橛子似的翘得老高的马,才是永远正确的。也许,花斑骟马自己也懂得这个道理,而且在心平气和的时候它也同意它是有过错的,因为它已经度过了它的一生,那它就得为这一生付出代价。但是它毕竟是匹马,因此当它眼睁睁地瞧着这帮年轻的马就因为它年老多病而欺侮它(其实它们在生命终了的时候也难免要年老多病的),它就禁不住感到委屈、忧伤和愤懑。那些马的残忍冷酷的原因,也是出于一种贵族感情。它们之中每一匹马的家谱,就其父系或者母系都可以追溯到那匹大名鼎鼎的斯梅坦卡,可是花斑骟马却家世不明;花斑骟马是个野种,是三年前花了八十卢布纸币从市集上买来的。

  褐色小牝马仿佛信步走去,无意中走到了花斑骟马的鼻子跟前,撞了它一下。花斑骟马早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它没有睁开眼睛,只是贴紧耳朵,龇了龇牙。小牝马转过屁股,装作要踢它的样子。它睁开了眼睛,躲到一边去。它已经不想睡觉了,于是它又开始吃草。又是这个淘气包被一群女友簇拥着,走到了骟马跟前。有一匹两岁的白额小牝马,它是一匹很蠢的马,它随时随地无论做任何事情都在模仿褐色小牝马,这时它也跟它一起走了过来,就像模仿者一向所做的那样,领头的那匹马做什么,它也跟着学样,有过之而无不及。褐色小牝马通常装作有事,贴近骟马的鼻子走过,甚至连瞧都不瞧它一眼,以致花斑骟马简直不知道它是不是该生气,这确实很可笑。现在那匹褐色小牝马又如法炮制,但是跟在它后面的白额小牝马这时却撒起欢来,干脆用胸部撞了骟马一下。骟马又龇牙咧嘴尖叫了一声,竟然以人们意想不到它会有的灵巧劲儿向它猛扑过去,并且在它的大腿上咬了一口。白额小牝马尥起蹶子,重重地踢了一下老马的瘦骨嶙峋的肋骨,老马疼得直喘粗气,它本想再扑过去,但后来改变了主意,长叹一声,退到一边去了。马群中所有年轻的马想必都把花斑骟马对待白额小牝马的放肆举动看作是对它们个人的侮辱,因此在当天的全部剩余时间里坚决不让它再吃草,一分钟也不让它安宁,以致牧马人有好几次出面制止它们,他不明白它们之间到底出了什么事。骟马十分生气,当内斯特准备把马群赶回家的时候,它居然自动走到老头身边。当老头给它鞴好鞍,骑到它身上以后,它倒觉得比较快乐、比较安静些了。

  当这匹年老的骟马驮着内斯特老头回家的时候,天知道它一路上想什么。它在伤心地想那些纠缠不休的残酷的年轻的马呢,还是怀着老马们所特有的轻蔑而又沉默的倨傲宽恕了那些欺侮过它的马呢?反正一直到家它都没有用任何方式表露过自己的想法。

  这天晚上,有几位干亲家来找内斯特。当他把马群赶过仆人们住的下房时,他看见有一辆套着马的大车拴在他家的台阶旁。他把马群赶进去以后,忙得连鞍子也顾不上卸下就把骟马赶进了马圈,接着他就喊瓦西卡,叫他把骟马的鞍子卸掉。说罢他便锁上大门,去找干亲家了。不知是因为这匹从马市上买来、生身父母不明的“满身痂疮的窝囊废”侮辱了白额小牝马,斯梅坦卡的曾孙女,因而也侮辱了全马圈的贵族感情呢,还是因为骟马驮着高高的鞍子而又无人骑坐的这副模样叫那些马看来实在古怪和荒唐,反正这天夜里马圈里发生了一件异乎寻常的事。所有的马,无论老少,都龇牙咧嘴地对骟马紧追不舍,把它赶得满马圈乱跑,马蹄踢着它的骨瘦如柴的两肋的声音和痛苦的哼唧声不绝于耳。骟马再也受不了这个了,它再也逃不开大家对它的踢打了。它在马圈中央停住脚步,脸上流露出衰弱无力的老年的令人讨厌的愠怒,接着便是悲观绝望;它贴紧耳朵,蓦然做了一个动作,致使所有的马立刻鸦雀无声。最老的牝马维亚佐普丽哈走上前去嗅了嗅骟马,长叹了一声。骟马也喟然长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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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月光轻泻,在马圈中央站着那匹又高又瘦的骟马,它驮着高高的马鞍,鞍鞒的顶端耸起着。其他的马都一动不动地站在它的周围,屏息静听,仿佛它们从它那儿听到了一件新奇的、不平常的事似的。确实,它们从它那儿听到了一件新奇的、意想不到的事。

  下面的故事就是它们从它那儿听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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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夜

  “是的,我是柳别兹内[3]一世和芭芭[4]的儿子。照家谱上说,我的名字叫穆日克[5]一世。我穆日克一世,外号霍尔斯托梅尔[6],人们所以这样叫我,乃是因为我步子宽大、健步如飞,在俄国再也找不到第二匹这样的马来。就出身来说,世界上没有一匹马比我的血统更高贵了。这事我本来是永远不会告诉你们的。何必呢?你们也永远不会认出我来。就像维亚佐普丽哈没有认出我来一样,她曾在赫列诺沃伊跟我待在一起,她也是直到现在才认出我来。要不是这位维亚佐普丽哈出来证明,也许你们现在也不会相信我。这事我本来是永远不会告诉你们的。我不需要马的怜悯。但是你们硬要我说。是的,我就是马迷们踏破铁鞋无觅处的霍尔斯托梅尔,伯爵本人也知道,但因为我比他的爱马‘天鹅’跑得快,他就把我从养马场卖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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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刚出生的时候,也不知道什么叫花马,我想我不过是一匹马罢了。我记得,人们第一次评论我的毛色,使我和我的母亲都大为吃惊。我大概是在夜里出生的,天快亮的时候,我浑身上下都已经被母亲舔干净,能够站着了。我记得我老想要什么,我老觉得一切都非常奇怪,但同时又非常简单。我们的单马房全在一个温暖的长过道里,装着栅栏门,因此隔着栅栏什么都一目了然。母亲把奶头凑过来喂我,可是我还是如此天真,一会儿用鼻子顶她的前腿,一会儿又钻到牲口槽下面去。蓦地,母亲回头望了一眼栅栏门,便把一条腿从我的背上跨过去,退到一旁。值日的马夫隔着栅栏门到单马房里来看我们了。

  “‘你瞧,芭芭下驹啦。’他说罢便拔开门闩,踏着新铺的干草走了进来,用双手搂住我。‘你瞧呀,塔拉斯,’他叫道,‘满身花斑,活像只喜鹊。’

  “我从他手里挣脱出来,可是一个趔趄,跪倒在地上。

  “‘瞧这小鬼。’他说。

  “母亲担心起来,可是并没有过来保护我,只是长叹了一声,稍稍地退到一旁。马夫们都来看我了。一名马夫跑去报告马夫头。大家瞧着我身上的花斑都笑了,给我起了各种各样奇怪的名字。不仅是我,就是我母亲也不明白这些字眼的意思。直到如今,在我们家属和我们的所有亲戚里都没有一匹是花马。我们压根儿没有想到这会有什么不好。我的体格和力气就在当时也是有口皆碑的。

  “‘你瞧,多灵活,’马夫说,‘抓都抓不住它。’

  “过了不大一会儿,马夫头来了,他看了我的颜色感到很诧异,甚至现出伤心的样子。

  “‘这丑八怪到底像谁呢,’他说,‘现在,将军准不会把它留在养马场里。唉呀,芭芭,你真给我出了道难题,’他对我母亲说,‘你哪怕给下匹白额呢,可你却偏下了匹花斑!’

  “我母亲什么也没回答,只是跟在平素相同的情况下一样,又叹了口气。

  “‘它长得像个什么鬼啊,简直像个庄稼汉,’他继续说道,‘决不能把它留在养马场里,太丢人了,不过马倒是匹好马,一匹很好的马。’非但他这么说,大家看着我也都这么说。过了几天,将军也亲自来看我了,于是大家不知道为什么又对我的毛色大惊小怪,把我和我母亲都骂了一顿。‘不过马倒是匹好马,一匹很好的马。’无论谁看见我都这么说。

  “直到开春,我们都分别住在专为母马预备的单马房里,每匹驹子都和自己的母亲住在一起,直到马圈顶上的积雪被太阳晒化的时候才间或把我们和母亲一起放出来,放我们到铺着新鲜干草的宽敞的院子里。在这里,我才第一次认识了我的所有亲属:近亲和远亲。这时我才从各个门里看到,当时所有的名马都带着她们的小驹子走了出来。这儿有年老的戈兰卡、斯梅坦卡的女儿‘小苍蝇’、克拉斯努哈、骑马多布罗霍季哈。所有当时的名马统统带着她们的小驹子聚集到这里,在太阳下漫步,在新鲜的干草上打滚,彼此嗅着,就像那些普通马一样。挤满当代美人的那个马圈的盛况,我至今都忘不了。你们一定觉得奇怪,而且也很难相信我也曾经年轻过,活泼过,但事实就是如此。当年的这位维亚佐普丽哈也在那儿,当时她还是匹刚满周岁的马驹——一匹可爱、快乐、活泼的小马。但是,请她不要见怪,我要说,尽管现在她在你们中间被认为血统高贵,当时她不过是那一代马驹里的一匹较次的马罢了。如其不信,她自己会向你们承认这一点的。

  “我的满身花斑虽然很不为人们所喜欢,但却招来了所有的马的特别喜爱;大家都围住我,欣赏我,和我玩。我已经开始忘记人们对我的花斑的评论了,觉得自己十分快活。但是很快我就尝到了我一生中的头一次痛苦,而造成这次痛苦的原因就是我的母亲。那时候雪已经开始融化,麻雀在马棚下面唧唧喳喳地叫个不停,户外的春意也更浓了,可我母亲在对待我的态度上也起了变化。她的脾气全变了,一会儿它忽然无缘无故地在院子里奔跑嬉闹,这跟她那可敬的年纪是很不相称的;一会儿又陷入沉思,开始嘶鸣;一会儿对自己的牝马姐妹又咬又踢;一会儿跑过来嗅我,不满地打着响鼻;一会儿又跑到太阳底下,把脑袋放到她的表妹库普奇哈的肩膀上,长久地、沉思地给她挠着背,而且把我从她的奶头旁推开。有一次,马夫头来了,吩咐给她戴上笼头,把她带出了单马房。她一声长嘶,我也向她回叫了一下,向她扑去,但是她竟不曾回过头来看我一眼。马夫塔拉斯一把搂住我,这时母亲已被牵出去了,门也随手关上了。我一纵身冲了过去,把马夫都摔倒在干草上,——但是门已经关上了,我只听见母亲的越来越远的嘶鸣声。可是在这片嘶鸣声中我已经听不到呼唤,我听到的乃是另一种感情的流露。同它的声音相应和的是远处一声雄壮的嘶鸣,后来我才知道,这是多布雷一世的声音,他正由两名马夫左右护卫着走去同我的母亲相会。我不记得马夫塔拉斯是怎么走出我的单马房的,因为我太伤心了。我感到我永远失去了母亲的爱。我想这一切都是因为我是一匹花马,这时我想起了人们对我的毛色的评论,我一时怒起,便把我的脑袋和膝盖拚命往马房的墙上撞——一直撞到我大汗淋漓,精疲力尽方才罢休。

  “过了不大一会儿,母亲回到我的身边来了。我听见她怎样一路小跑,迈着异样的步伐穿过过道,来到我们的单马房前。马夫给她开了门,我简直认不出她来了,她变得既年轻又漂亮。她嗅遍了我的全身,打了一声响鼻便开始低声叫唤起来。我根据她的整个表情看出来,她并不爱我。她对我絮絮叨叨地讲着多布雷多么美,她又多么爱他。这样的会面又继续了多次,而我与母亲之间的关系便越来越冷淡了。

  “不久我们就被放出去吃草。我从此便尝到了一种新的快乐,这种快乐代替了我那失去的母爱。我有了女友和伙伴,我们在一起学吃草,学大马一样嘶鸣,还学着翘起尾巴围着自己的母亲跑。这是一段幸福的时期。无论我干什么,大家都原谅我,大家都爱我、欣赏我,不管我做出什么事情来,大家也都对我宽宏大量。但是这个美好的时光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我又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骟马长叹了一声,离开了那些马,走到一边去了。

  天色早已大亮。大门轧轧地响了起来,内斯特走了进来。群马都散开了。牧马人整了整骟马背上的马鞍,把马群赶了出去。

  第六章

  第二夜

  当马群刚一赶回来,它们又重新聚集在花马的周围。

  “在八月份,人们就把我和母亲分开了,”花马继续说道,“对此,我倒并不觉得特别伤心。我看到我的母亲已经怀着我的弟弟,就是后来那著名的乌桑,我也已经和从前不同了。我并不嫉妒,但是我感到我对她渐渐地冷淡了。此外,我也知道,离开母亲以后,我就得住进马驹的公共马厩,两匹或者三匹住在一起,每天成群结队地到户外去。我和米雷同住一间单马房。米雷是一匹骑马,后来他成了皇帝的坐骑,他曾被画在画里,还被塑了像。但在当时他还是一匹普通的马驹,毛色光洁细腻,脖子就像天鹅的脖子一样,四条腿宛如琴弦一样匀称而纤美。他永远十分快乐,他心肠好,和气,永远乐意同大家在一起玩,互相舔,同马或者人开个玩笑。我和他住在一起,不知不觉地要好起来,而且在我们的整个青年时代都保持着这种友谊。他快活而轻佻。他那时候已经开始谈恋爱了,他跟牝马们打情骂俏,取笑我的天真和不解风情。也是我活该倒霉,我出于自尊心便学起他的样来,很快就一头扎进了情网。而我的这种早恋就成了我的命运发生极大变化的祸根。总之,我就这样堕入了情网。

  “维亚佐普丽哈比我大一岁,我跟她特别要好;但是快到秋末的时候,我发现她开始看见我就害羞……但是,我不想来叙述我的初恋的全部不幸史,她自己一定记得我的那种狂热的迷恋,结果这场热恋却成了我一生中的最重要的转捩点。牧马人都冲上前来赶她,并且打我。晚上,他们便把我赶进一间特别的马房。我叫了一整夜,好像预感到明天将要发生的变故。

  “第二天早晨,将军、马夫头、马夫和牧马人都走进了我那马房的过道,接着便开始了一场可怕的叫喊。将军大声叱骂马夫头,马夫头辩护说,他并没有吩咐把我放出去,是马夫们自作主张这样做的。将军说,他要把大伙都狠狠地揍一顿,但是决不能留下孽种。马夫头保证一切照办。他们安静了下来,后来就走了。我一句话也没有听懂,但是我看得出来,他们正在策划一件什么事来对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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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事以后的第二天,我便永远不再嘶鸣了,我终于成了我现在这副模样[7]。在我看来,整个世界都变了。任何东西我都觉得不可爱,我陷入深思,开始思索。起初,我觉得一切都可憎可厌。我甚至不吃,不喝,不出去,至于玩,我压根儿就不去想它。有时候我也想尥一下蹶子,跑一跑,叫一叫;但立刻就会出现一个可怕的问题:何必呢?这又干吗呢?于是就心灰意懒,再也不想动了。

  “有一天傍晚,我被牵出去遛弯儿,这时马群正好从旷野里被赶回来。我老远就看见尘土飞扬和我们所有那些母马们的模糊而熟悉的身影。我听见快乐的叫唤声和马蹄声。尽管马夫牵着我的笼头上的绳子,勒得我的后脑勺疼,我还是站住了,开始眺望渐渐走近的马群,仿佛在眺望那永远失去的、一去不复返的幸福似的。她们越走越近,我已经能够分辨出每一匹马——都是我所熟悉的漂亮雄健、膘肥体壮的身躯。她们中也有一些回过头来看我。马夫使劲拽着我的笼头,我也已经不觉得疼了。我忘乎所以和不由自主地按照老习惯引吭长嘶起来,并且撒开蹄子小跑;但是我的嘶鸣声听起来凄楚、可笑,而且荒唐。马群中虽然没有马发笑,但是我发现,许多马都出于礼貌扭过头去,不愿看我。她们大概觉得既恶心,又可怜,又丢人,尤其觉得我太可笑了。她们觉得可笑的是我那细长的难看的脖子、大脑瓜(在这段时间里我瘦了)和我那又长又笨拙的四条腿,以及我照老习惯绕着马夫打圈的那种蠢笨的一溜小跑的步法。谁也没有回答我的嘶鸣,大家都对我掉头不顾。我蓦地什么都明白了,明白了我跟她们大家的差距有多么大,而且还会永远这样,我不记得我是怎么跟着马夫回到家的。

  “我本来就有爱好严肃和深思的习惯,如今在我身上又发生了激变。我身上那惹起人们如此奇怪的轻蔑的花斑,我那奇怪的出乎意外的不幸,以及我在养马场所处的那种特殊地位(这是我感觉到了的,但是我始终弄不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一切都迫使我陷入深思。我思索着人们的偏颇:他们指责我,就因为我是一匹花马;我思索着母爱和一般女性的爱的反复无常,以及这种爱居然会随着生理条件的变化而变化;而主要的是,我思索着我们与之关系密切、我们称之为人的那一种奇怪的动物的特性,正是这种特性决定了我在养马场的地位的特殊性,对此,我是感觉到了的,但是我无法理解。这种特殊性以及作为它的基础的人的特性究竟具有何种意义,我是经过下面这件事情之后才明白过来的。

  “这事发生在冬天过节的时候。人们一整天都没有给我喂料,也没有给我饮水。后来我才知道,这是因为马夫喝醉了。就在这一天,马夫头前来看我。他一看没有饲料,就用最难听的话把不在这儿的马夫臭骂了一顿,骂完就走了。第二天,马夫带着另一名伙计到我们的马房里来给我们喂草料,我发现他脸色特别苍白,而且十分伤心,特别是他那长长的脊背表现出某种非同小可和惹人怜悯的状态。他怒气冲冲地把干草扔进了栅栏门。我本想把头伸过他的肩膀去,但是他用拳头狠狠捶了一下我的鼻梁,我只得把头缩了回去。他还用皮靴踢了一下我的肚子。

  “‘要不是这匹癞皮马[8],’他说,‘啥事也没有。’

  “‘怎么回事?’另一名马夫问道。

  “‘要是伯爵的马,他兴许就不会来看了,可他自己的马驹呀,他每天非来看两回不可。’

  “‘难道把花马给他了?’另一名马夫问。

  “‘是卖给他的还是送给他的,狗才知道他们。伯爵的马哪怕统统饿死也不要紧,可你怎么敢不给他的马驹喂料呢。他说,躺下,就动手打开了。没一点基督徒的良心。疼牲口超过了疼人。这家伙分明丧尽了天良,他自己还边打边数,这野蛮人,将军打人也没这么打过,他把我的整个脊背都打烂了,分明没一点基督徒的良心。’

  “他们所讲的鞭打和基督徒的良心,我是十分明白的,可是什么‘他自己的呀,他的马驹呀’这些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当时我还完全不懂,从这些话里我只看到,人们在推测我与马夫头之间存在着某种关系。这种关系究竟是什么,我当时怎么也闹不清。直到很久很久以后,已经把我和其他马分开饲养了,我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不过当时我怎么也弄不明白,我被称为是某人的所有物,到底是什么意思?对于我这样一匹活生生的马说什么:‘我的马’,我觉得这话是如此奇怪,就像说什么‘我的土地,我的空气,我的水’一样,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但是这话却对我具有巨大的影响。我不断思索着这一问题,直到我与人发生了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之后很久,我才终于明白了人们赋予这些奇怪的字眼以何种意义。这些字的意义是:人在生活中所遵循的不是事业,而是字眼。他们津津乐道的不是有可能做什么或不做什么,而是津津乐道于用只有他们才懂得的字眼来谈论各种各样的对象。属于这一类的就有在他们之中认为十分重要的一些字眼,说到底,就是:我的,我的,我的,他们用这些字眼来谈论各种各样的东西、生物和对象,甚至也用它们来谈论土地,谈论人和马。对于同一件东西,他们规定,只许一个人说:这是我的。如果有谁能把数量最大的东西按照他们所规定的这种游戏说成是我的,那这个人就被认为是他们中间最幸福的人。这样做究竟为了什么,我不知道,但是事实就是如此。我过去曾有很长时间极力把这种现象解释为有什么直接的好处,但结果却发现这样做是不合理的。

  “例如,那些把我称为他们的马的人中,有许多人并不驾驭我,而真正驾驭我的却完全是另外一些人。喂我的也不是他们,而完全是另外一些人。待我好的也不是那些把我叫做他们的马的人,而是马车夫们、马医们,总之是一些不相干的人。后来,我扩大了自己的观察范围,我才弄清,不仅对于我们马来说,我的这一概念毫无道理可言,它不过是人称之为所有感和所有权的那种人类的低级的、兽性的本能罢了。一个人说:‘我的房子’,可是他从来不住在这幢房子里,他关心的只是房屋的建造和维护。一个商人说:‘我的铺子’,比如说,‘我的呢绒铺子’,可是他没有一件衣服是用他铺子里出售的上好呢料做成的。有些人把土地称为他们自己的,可是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块土地,也从来没有在这块土地上走过。有些人把另外一些人称为他们自己的,可是他们却从来没有见过这些人,而他们对待这些人的关系无非是净对他们作恶罢了。有些人把女人称为他们自己的女人或者妻子,可是这些女人却和别的男人同居。人们在生活中追求的不是做一些他们认为是好事的事,而是一味追求把尽可能多的东西叫做自己的。我现在深信,这就是人和我们的本质区别。因此,且不说我们超过人类的其他的优点,就凭这一点,我们敢大胆地说,在生物排列的阶梯上,我们站得比人类高:人的活动——至少是我曾与之发生过关系的那些人的活动,遵循的是字眼,可是我们的活动遵循的却是事业。因此能够把我说成是我的马的这一权利,便由马夫头得到了,并因此而揍了马夫一顿。这一发现使我大为吃惊,连同我的毛色斑驳在人们中间所引起的种种想法和评论,以及由于我母亲的变心而在我心中所引起的深思,都促使我变成了一匹像我现在这样严肃和爱好深思的骟马。

  “我有三大不幸:我是一匹花马,我是一匹骟马,人们还认为,我不属于上帝和我自己(就像一切活物都具有的特性那样),而是属于那个马夫头。

  “他们对于我的这种设想引起了许多后果。第一个后果是把我单独饲养,喂得也好一些,更经常地用练马索让我跑圆道,而且较早地让我上套拉车。我两岁多的时候,他们就让我第一次上套拉车了。我记得,头一回,那个自以为我是属于他的马夫头,亲自带着一帮马夫来给我套车,他满以为我会暴跳如雷或者反抗。他们把我的嘴唇使劲扳开。他们把绳子套在我身上,让我驾上了辕。他们还在我背上套上一副很宽的十字形皮带,又把皮带拴在车辕上,以防我尥蹶子。可是我所盼望的只是乘此机会来表现一下我是愿意劳动和爱好劳动的。

  “我走起路来活像一匹有经验的马,他们对此感到很惊讶。他们开始调教我,于是我便开始练习小跑。我每天都有很大长进,三个月以后连将军本人和许多别的人也纷纷夸奖我跑得好。但是事情也怪,正因为他们以为我不是他们自己的,而是马夫头的,所以连我的跑对于他们也具有了完全不同的意义。

  “人们让我的马驹兄弟们练跑,测试他们的耐力,出来观看他们,让他们驾上镀金的马车,给他们披上贵重的马披。我则拉着马夫头的普通马车到切斯缅卡和其他村子里去替他办事。这一切都是因为我是一匹花马,而最主要的,按照他们的说法,则是因为我不是伯爵的马,而是马夫头的财产。

  “明天,如果咱们还活着,我将告诉你们,马夫头自以为他拥有的这一所有权,对于我产生了怎样的主要后果。”

  这一整天,马群对霍尔斯托梅尔都毕恭毕敬。但是内斯特的态度仍旧很粗暴。庄稼汉的那匹灰马已经走到马群附近嘶鸣起来,于是褐色小牝马又开始搔首弄姿。

  第七章

  第三夜

  新月初露,窄窄的镰刀似的月牙儿照着站在马圈中央的霍尔斯托梅尔的身影。其他的马都聚集在它身旁。

  “由于我不是伯爵的,也不是上帝的,而是马夫头的,这对我便产生了一个主要的令人诧异的后果,”花马继续说道,“健步如飞本来是我们的主要优点,可是它却成了我被逐的原因。正当人们在跑圈调教‘天鹅’的时候,马夫头驾着我从切斯缅卡回来,在圈子旁站住了。‘天鹅’跑过我们身边。他跑得很好,但他毕竟有点卖弄,不像我那样训练有素,一只脚一接触地面,另一只脚随即离地而起,不随便浪费一点精力,而是全力以赴地勇往直前。‘天鹅’从我们身边跑过去了。我情不自禁地走进了圈子,马夫头并没有阻拦我。‘怎么样,来试试我的这匹花马好吗?’他嚷道,当‘天鹅’再次和我并排的时候,他就放开了我。因为‘天鹅’已经加快了速度,跑顺了腿,所以第一场我落后了,但是在跑第二场的时候,我追了上去,开始接近轻便马车,开始并驾齐驱,开始超过,而且终于超了过去。又试了第二次——情况依旧。我跑得更快。这使大家吃了一惊,决定趁早把我卖出去,而且卖得越远越好,不得走漏一点消息。‘要不然让伯爵知道了,那就糟了!’他们都这么说。后来他们就把我卖给了一个马贩子当辕马。我在马贩子那儿并没有待很久。我又被一个来补充军马的骠骑兵买了去。这一切是如此不公平,如此残酷,因此当我被人家从赫列诺沃伊牵走,永远离开那使我感到可亲可爱的一切的时候,我反而觉得高兴。我待在他们中间实在太痛苦了。摆在他们面前的是爱情、荣誉、自由,摆在我面前的则是劳动、屈辱,屈辱、劳动,直到我的生命结束。为什么呢?就因为我是一匹花马,因此我就必须成为什么人的马。”

  这天晚上,霍尔斯托梅尔没有能够再讲下去。马圈里发生了一件使所有的马都感到惊慌失措的事。怀驹过了预产期的牝马库普奇哈起初也在听故事,这时却突然转过身去,慢慢地走到马棚底下,开始在那里大声哼哼,使所有的马都把注意力转移到了它身上。接着它就躺了下去,然后又站起身来,接着又躺下。一些老母马都懂得它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可是那些年轻的马却慌了神,它们撇下骟马,围住了那匹病马。快天亮的时候,她下了一匹四腿哆嗦的小驹。内斯特叫来了马夫头,于是他们便把那匹牝马和驹子带进了单马房,而把除了它以外的马赶去放青。

  第八章

  第四夜

  晚上,等大门关了,一切都静下来以后,花马又继续说下去:

  “在我被人辗转倒卖的时候,我对人和马作了许多观察。我在两个主人那里待得最久:先是在一位公爵——骠骑兵军官那儿,后来是在一位住在显灵的尼古拉教堂附近的老太婆那儿。

  “我在骠骑兵军官那儿度过了我一生中最好的时光。

  “虽然他是导致我毁灭的罪魁祸首,虽然他从来没有爱过任何东西和任何人,可是正因为这一点我当时爱他,现在还爱他。我喜欢他漂亮、幸福、有钱,正是因此他谁都不爱。你们是懂得咱们这种崇高的马的感情的。他的冷酷,他的残忍,我对于他的从属地位,使我对他的爱更增添了一层特殊的力量。在我们那些美好的岁月里,我常常想,你就打死我,把我赶到筋疲力尽吧,我将因此而感到幸福。

  “马夫头以八百卢布的代价把我卖给了马贩子,骠骑兵又把我从马贩子手里买了过来。他所以买我,就因为谁也没有一匹花马。这是我的黄金时代。他有一个情妇。因为我每天拉他到她那儿去,或者拉她到他这儿来,有时候则拉他们俩,所以我知道这件事。他的情妇是个美人儿,他也是个美男子,而且他的车夫也是个美男子。正因为这点我爱他们仨。我的日子过得很美。我的生活是这样安排的:一早,马夫来给我刷洗,不是车夫亲自动手,而是马夫。马夫是一个从农民中雇来的年轻小伙子。他打开门,把马身上冒出的热气放出去,把马粪清除掉,然后解下马披,接着就用刷子刷我的身体,用铁篦子篦下一缕缕白色的马皮屑,马皮屑落到被马蹄铁上的棘刺蹬坏了的铺着麻包的地上。我开玩笑地咬咬他的袖子,用一只脚轻轻地踢蹬着地面。然后他就把马一匹接一匹地牵到水槽旁边,那小伙子欣赏着经他刷洗光滑的我那花斑,欣赏着我那马蹄阔大、笔直如箭的腿,欣赏着我那闪闪发亮的臀部和脊背——都能躺在上面睡觉。他把干草塞进高高的栅栏门,把燕麦倒进橡木做的牲口槽。最后,车夫头费奥凡就来了。

  “主人和车夫一模一样。两人都是什么也不怕,除了他们自己以外谁也不爱,正因为如此,大家都爱他们。费奥凡上穿红衬衫,下着棉绒裤,外披腰部带褶的外衣。我喜欢他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头上抹了油,穿着腰部打褶的外衣走进马厩,一声吆喝:‘喂,畜生,你忘啦!’接着他就用叉子把捅捅我的大腿,但是他从来不触痛我,只是为了开开玩笑而已。我立刻明白这是开玩笑,于是便贴紧耳朵,龇牙咧嘴。

  “与我配对的是一匹黑马驹。每逢夜间出车我常和它套在一块儿。这个波尔坎不懂开玩笑,简直凶得像个恶鬼。我和它并排站着,中间隔一道马栏,我常常跟它当真咬起架来。费奥凡不怕它。有时,波尔坎一直走上前来,一声长嘶,仿佛要把费奥凡踢死似的,其实它不过是虚晃一招,于是费奥凡就给它戴上笼头。有一回,我跟它配对拉车,沿铁匠桥飞奔而下。主人和车夫都不害怕,他们俩又说又笑,向人们吆喝着,拽紧缰绳,东拐西弯,居然没压着一个人。

  “我在为他们卖命中丢掉了我最优良的品质和半条性命。就在那时候,他们把我饮伤了,把我的腿也给跑断了。但是,尽管如此,这还是我一生中的黄金时代。他们常常在十二点来,给我上好套,给马蹄抹上油,把我的额鬃和鬃毛给泼湿了,然后让我驾上辕。

  “雪橇用芦席苫顶,上铺丝绒,挽具上还有各种小巧的银扣,缰绳也是真丝编的,有一个时候还是抽丝绣花的。这套挽具是如此合身,等所有的绳襻和皮带系紧扣好之后,你简直没法分清哪儿是挽具,哪儿是马。他们总是在板棚里就把我套上车,套得不松不紧,可以行动自如。这时候,费奥凡就进来了,他的屁股比肩膀还宽,腰里束着一根红色的宽腰带,几乎齐到腋下,他检查一下挽具,便坐下来,把上衣掖进裤腰,接着便把一只脚伸进脚镫,常常还开上两句玩笑,然后他就挎上马鞭(这鞭子几乎从来没有抽过我,只是为了摆摆样子),说道:‘走吧!’于是我就昂首阔步地迈出大门。女厨子出来泼泔水,总要在门口站住。农民们往院子里运劈柴,也总是瞪大了眼睛。我走出去,跑了几步,便停下来。仆人们出来了,车夫们也赶着车过来了,于是他们就聊起天来。大家老是等呀等呀,有时在大门口一等就是两三小时,我们有时候也出去跑上一段,拐个弯,又停下来。

  “门里终于有了动静,白头发的吉洪穿着燕尾服、挺着大肚子跑了出来,叫道:‘来车!’那时候还没有这种愚蠢的说法:‘上前’,仿佛我不知道拉车不能向后,只能向前似的。费奥凡吧嗒了一下嘴唇,就把雪橇赶近前去,接着公爵就大大咧咧地走出来,似乎这辆雪橇也罢,马也罢,弯腰曲背、伸出两手(这样伸着两手看来是没法持久的)的费奥凡也罢,都是平淡无奇的。公爵头戴高筒军帽,身穿灰色海龙皮领的军大衣,领子遮住了他那红润的、长着一对黑眉毛的美丽的脸庞——这样漂亮的脸是永远不应该遮住的。他踩着地毯走了出来,响着军刀、马刺和套鞋的铜后跟,似乎行色匆匆,丝毫不理会除了他以外人人争看、人人欣赏的我和费奥凡。费奥凡吧嗒了一下嘴唇,我就拉紧缰绳,恭恭敬敬地缓步走上前去,站住了。我斜过眼去瞟了一眼公爵,扬了扬我那纯种的马头和细密的额鬃。公爵的情绪很好,有时跟费奥凡开开玩笑,费奥凡则微微转过他那漂亮的脑袋来回答他,但是没有松手,只是用缰绳做了一个勉强察觉得出来的、只有我才懂得的动作,于是便一二三,步子越迈越宽,我身上的每块肌肉都在颤动,我把雪和泥浆踢到雪橇的前下方,飞驰而去。那时候也没有眼下那种愚蠢的叫法:‘啊!’——好像车夫有什么地方在疼似的,而是令人莫名其妙的‘当心躲开!’‘当心躲开!’费奥凡叫道,于是行人靠边,纷纷止步,弯过脖子,打量着漂亮的骟马、漂亮的车夫和漂亮的老爷。

  “我最爱超过快马。有时候,我和费奥凡远远瞥见一辆值得我们努力追赶的雪橇,我们就像一阵旋风似的飞奔前去,渐渐地开始越离越近,我已经把泥浆踢到雪橇的背部,接着我就同车上的乘客并驾齐驱,我在他头上打了一声响鼻,接着便跟辕鞍,跟车轭并列,一忽儿已经看不见他了,只听见我身后他那越离越远的声音。而公爵、费奥凡和我——我们都默不作声,装作我们不过是有事外出,根本没去注意那些驾着劣马与我们邂逅的人。我喜欢超过别的马,但是我也同样喜欢遇到善跑的骏马;一个刹那、一个声响、匆匆的一瞥,我们已经分道扬镳,我们又各自东西了。”

  大门又响了起来,接着便听到了内斯特和瓦西卡说话的声音。

  第五夜

  开始变天了。天色阴霾,一早连露水都没有,但是天气暖和,蚊虫嗡嗡嘤嘤地纠缠不休。马群一赶回来,群马就聚集在花马周围,于是它就这样说完了自己的往事:

  “我的幸福生活很快就结束了。这样的生活我只过了两年。第二年冬末就发生了一件我认为最快乐的事,可是紧接着我又发生了一件最大的不幸。这事发生在谢肉节,我拉公爵去赛车。参与赛车的还有‘缎子’和‘小公牛’。我不知道公爵在那边亭子里干什么,我只知道他出来后便吩咐费奥凡把车赶进圈子。我记得我被领进了圈子,他们让我站好,又让‘缎子’就了位。‘缎子’的背上骑着一名伴赛骑手,我则跟原来一样驾着那辆城里人惯坐的雪橇。我在拐弯处就把它撂到了后头,于是人们发出一片欢笑声和喊叫声,大家纷纷祝贺我。

  “当我被牵出来遛弯的时候,我后面跟随着一群人。有五六个人向公爵出价几千卢布想买我。公爵只是露出他那雪白的牙齿哈哈一笑。

  “‘不,’他说,‘这不是一匹马,而是一位朋友,给金山我也不卖。再见了,诸位。’他掀开车毯,便上了车。

  “‘上斯托任卡。’这是他情妇的住所。于是我们便飞驰而去。这是我们的最后一个幸福日子。

  “我们到了她家。他把她称为自己的。而她却爱上了另一个人,跟他私奔了。他是到了她的住所才知道这事的。这时已是五点钟,于是他不给我卸套,立刻驱车去追她。这样的事是从未有过的:他们用马鞭抽我,让我飞跑。我生平第一次乱了步法,我感到惭愧,正想改正;但是我猛地听到公爵连声音都变了,他不断狂叫:‘快!’接着鞭子一声呼啸,狠狠地向我抽来,我狂奔而去,一条腿碰上了雪橇前部的铁条。我们追了二十五俄里[9]才追上了她。我虽然把他拉到了,但是我却整夜颤抖,什么东西也吃不下。第二天早晨他们给我水喝。我喝了水,从此就不再是我从前那样的一匹马了。我病了,他们折磨我,把我弄成了残废,可是人们却说这是治疗。我的马蹄脱落了,腿部肿了,四腿弯曲了,胸脯瘪了进去,浑身衰弱无力。他们把我卖给了马贩子。他给我吃胡萝卜和别的什么东西,把我弄成完全不是原来的模样,但那模样又可以欺骗外行。我已经没有力气了,也跑不动了。除此以外,马贩子还变着法儿折磨我,当买主一来,他就走进我的马房,用鞭子狠狠地抽我,吓唬我,简直把我弄得要发疯。然后他又抹去我身上的一道道鞭痕,牵了出去。后来有一个老太婆把我从马贩子手里买了去。她常常坐车到显灵的尼古拉教堂去,而且老打车夫。车夫在我的马栏里哭。这时候我才知道眼泪具有一种可口的咸味。后来那老婆子死了。她的管家就把我带到农村,卖给了一个布商。后来我因为吃小麦吃撑了,病变得更重了。他们又把我卖给了一个庄稼人。我便在那里耕地,几乎什么也不吃,而且那庄稼人又用犁头划破了我的一条腿。我又病了。接着,一个茨冈人把我换了去。他穷凶极恶地折磨我,最后才把我卖给了这儿的管家。于是我就来到了这里。”

  大家默然。雨开始淅淅沥沥地下起来。

  第九章

  第二天傍晚,马群回家的时候,碰见他们的主人正和一位客人在一起。茹尔德芭走近家门时,斜过眼去瞟了一眼这两个男人的身影:一个是头戴草帽的年轻的主人,另一个是又高又胖、皮肉松弛的军人。老牝马瞟了这两人一眼,便紧挨着客人的身边走了过去;其余的年轻的马惊慌起来,举步不前,特别是当主人陪着客人故意走进马群,互相指指点点,在谈论着什么的时候。

  “这匹菊花青是我向沃耶伊科夫买来的。”主人说。

  “这匹年轻的白腿黑马是谁的?——真好。”客人说。他们忽前忽后,指指点点,评论了许多马。他们也发现了那匹褐色小牝马。

  “这是我从骑马赫列诺夫斯基留下来的种。”主人说。

  他们边走边看,无法把所有的马都看遍。于是主人便把内斯特叫来,老头一听主人叫唤,就急忙用靴跟敲了敲花马的两胁,快步跑上前来。花马瘸着一条腿,但却跑得挺带劲,看来即使命令它使尽全力跑到天涯海角,它也不会有半句怨言。它甚至准备纵身飞奔,甚至还企图用右腿起跑。

  “在俄国,我敢大胆说,没有一匹马能比这匹牝马更好的了。”主人指着一匹牝马说道。客人夸奖了一番。主人激动地或走或跑,指点着和叙述着每一匹马的来历和品种。显然,听着主人的介绍,客人感到乏味,于是他就想出一些问题,装作他对这些也颇感兴趣似的。

  “是的,是的。”他漫不经心地说道。

  “你瞧,”主人说,并不去回答他的问题,“你瞧这几条腿……我可是花大价钱买来的,它在我这儿下的马驹已经两岁了,能赛马了。”

  “跑得好吗?”客人说。

  他们就这样评论了所有的马,已经再没有什么可以显摆的了。他俩只好停止了说话。

  “怎么样,咱们走吧?”

  “走吧。”于是他们就向大门走去。客人很高兴,因为参观完毕,他们现在可以回家了,在家里可以吃饭、喝酒、抽烟,他的心情分明快活起来。内斯特骑着花马在等待主人还有什么指示。当客人走过内斯特身边时,他用他那又大又胖的手拍了一下花马的屁股。

  “瞧,浑身花斑!”他说,“我也有过这样一匹花马,你记得吗,我已经跟你说过了。”

  主人听到已经不是在讲他的马,便不再听下去,却回过头去,继续望着他的马群。

  蓦地,在他的耳边响起了一声蠢笨、孱弱、衰老的嘶鸣。这是花马在引吭长嘶,但是它没有叫完,就仿佛害臊似的戛然而止。无论客人或者主人都没有注意到这声嘶鸣,他们从一旁走过,回家去了。霍尔斯托梅尔认出了这个皮肉松弛的老头就是它的心爱的主人,那个曾经显赫、富有的美男子谢尔普霍夫斯科伊。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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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仍旧淅淅沥沥地下个不停。马圈里阴沉沉的,可是在老爷的宅子里却完全是另一番景象。主人家的豪华的客厅里摆下了非常讲究的晚茶。男主人、女主人和来客正坐在那儿用茶。

  茶炊旁边坐着女主人,她怀孕了,这从她那隆起的肚子、挺直而凸出的姿态、丰腴的体形,特别是从她那温柔而又庄重地瞧着人的目光深沉的大眼睛,便可一目了然。

  主人双手捧着一盒特制的十年陈雪茄,照他的说法,这样的雪茄谁也没有,因此他准备拿出来在客人面前炫耀一番。主人是一位约莫二十五岁的美男子,精神焕发,保养得很好,头发经过精心梳理。他在家中穿着一套在伦敦定做的崭新的宽大而厚实的西服。他的表链上挂着几枚大而贵重的表坠。衬衫上的金袖扣大而厚实,还镶着绿松石。他的胡子是拿破仑三世式的;那两撇耗子尾巴[10]也是抹过油膏的,而且向上翘得只有在巴黎才能做到的那种模样。女主人身穿一件印有五彩缤纷的大花束的薄绸连衣裙;她有一头淡褐色的浓发,虽然头发并不完全是她自己的,但十分美丽,插着一些大而别致的金发针。手上戴着很多手镯和戒指,都十分贵重。茶炊是银的,茶具十分精致。一名男仆,身着燕尾服和白坎肩,系着领结,仪表非凡,像一座雕像似的站在门口,静候主人的指示。家具都是用弯曲木制成的,光洁明亮;壁纸是深色的,印着大花。桌旁站着一只十分小巧玲珑的小狗,它的银项圈在铿锵作响。这只小狗取了一个非常难叫的英国名字,夫妻俩因为不懂英语,所以叫起来很拗口。在墙角的鲜花丛中放着一架incrusté[11]钢琴。一切都焕发出时新、豪华和珍奇的气派。真是琳琅满目,但是在一切东西上又都留有一种穷奢极侈、珠光宝气和缺乏高雅情趣的特别的印记。

  男主人是一个酷爱快马的人,他体格强壮,性情好动。像他这种人是从来不会绝迹的。他们穿着貂皮大衣驱车出游,把贵重的花束抛掷给女演员,喝最昂贵、最时新的美酒,住最贵的旅馆,颁发以他们的名字命名的奖品,供养着花销最多的女人。

  来客尼基塔·谢尔普霍夫斯科伊是一位四十出头的人,又高又胖,秃顶,蓄着茂密的小胡子和络腮胡子。他过去一定很漂亮。但现在看来无论在体力上、精神上和金钱上都大不如前了。

  他债台高筑,为了不被抓进大牢,他不得不找点事做。他现在是一处养马场的场长,正前往省城公干。这个位置是他的阔亲戚替他谋得的。他穿着军服上衣和蓝裤子。这样的上衣和裤子除了有钱人以外是谁也做不起的,他的内衣也一样,他的表也是英国货。他的皮靴底简直好极了,足有一指厚。

  尼基塔·谢尔普霍夫斯科伊这辈子挥霍了两百万家产,现在还欠债十二万。因为有过这么一大笔财产,所以往往还保持着生活中的排场,使他能够借债度日,近乎阔绰地又过了十个年头。约莫十年过去了,排场完了,于是尼基塔的生活也就变得凄凉了。他已经开始喝酒,就是说借酒以图一醉,这是他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其实喝酒,他从来没有开始过,也从来没有终止过。他的穷途落魄最明显不过地表现在他的眼神的不安(他的目光开始躲躲闪闪)、语调和动作的迟疑不决中。这种不安的神情之所以使大家感到吃惊,因为它分明是不久前才在他身上出现,而且看得出来,他一辈子天不怕地不怕,可现在,就在不久以前吧,他才因饱受苦难而一反常态,变得胆小怕事起来。主人和主妇都看出了这一点,他们彼此交换了一下眼色,想必是心照不宣,这事且留待上床时再详细讨论,他们现在姑且对这位可怜的尼基塔敷衍应酬,甚至殷勤款待。年轻主人的幸福的神态伤害了尼基塔的自尊心,使他想起自己那一去不复返的过去,心里又痛苦又嫉妒。

  “怎么样,抽雪茄对您没什么吧,玛丽?”他对那位太太说,说话的声调是一种特别的、难以捉摸的,只有长于此道的人才学得来,——这种声调客气而友好,但又不十分尊重,这是那种经常出入社交界的人同姘妇说话的腔调,以示与妻子有别。他倒并不是想要侮辱她,相反,他现在还巴不得能巴结上她和她那位当家的,虽然他自己决不肯向自己承认这一点。但是他已经习惯了用这种语调跟这样的女人说话。他知道,如果他对她像对待一位太太那样,她自己都会感到诧异,甚至还会生气的。此外,他对一位与自己平起平坐的人的真正的妻子总得保持若干显示尊重的语调。他对待这一类太太一向是尊敬的,这倒不是因为他同意那些杂志(他从来不看这些无聊的玩意儿)上所宣传的要尊重每个人的人格,以及婚姻不足取诸如此类的所谓论点,而是因为一切体面人都是这样做的,而他是一个体面人,虽然已经潦倒了。

  他拿起一支雪茄。但是主人却笨拙地抓起一把雪茄来敬客。

  “不,你一抽就知道了,真好。拿去吧。”

  尼基塔用手推开了雪茄,他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受到侮辱和感到羞惭的神情。

  “谢谢。”他掏出自己的烟盒,“你尝尝我的吧。”

  女主人是敏感的。她注意到了这一点,便急忙和他谈起话来:

  “我非常喜欢雪茄,要不是我周围大家都在抽烟,我自己还想抽哩。”

  她说罢嫣然一笑,她的笑是美丽的、善良的。他也迟疑地报以一笑。他缺了两颗牙。

  “不,你抽这个吧,”迟钝的男主人继续说道,“另一种的味道淡一些。弗里茨,bringen Sie noch eine Kasten,”他说,“dort Zwei[12]。”

  他的德国听差又去把另一盒拿了来。

  “你更喜欢哪一种?凶些的吗?这种非常好。你全拿去吧。”他又要把雪茄塞给他。能在别人面前炫耀一下自己的珍藏,他分明很得意,因此他什么也没有发现。谢尔普霍夫斯科伊点上了烟,急忙把已经开始的话题继续下去。

  “那么‘缎子’你是花多少钱买的呢?”他说。

  “可花了大价钱,不下五千吧,但是我起码赔不了本。老实告诉你,它下的驹子有多好啊!”

  “能赛马了吗?”谢尔普霍夫斯科伊问。

  “赛得可好啦。它下的马驹眼下已得了三次奖:在图拉、莫斯科和彼得堡,在彼得堡那次是和沃耶伊科夫的‘大青马’跑的。要不是那个骑手机灵,四次矫正它跑乱了的步法,它恐怕就要榜上无名了。”

  “这马就是胖了点。实打实说吧,荷兰马的味道太重了。”谢尔普霍夫斯科伊说。

  “那么那些母马是干什么用的?我明天带你去看。多布雷尼娅,我花了三千。拉斯科瓦娅,我花了两千。”

  男主人又开始列举自己的财产。女主人看到谢尔普霍夫斯科伊听了这些很难受,他不过假装在听罢了。

  “你们还喝茶吗?”她问。

  “我不喝了。”男主人说,又继续讲下去。她站起身来,男主人喊住了她,搂住她接了个吻。

  谢尔普霍夫斯科伊望着他们,也为了巴结他们,不自然地笑了笑,但是当男主人站起身来,搂着她,陪她走到门帘那边去时——尼基塔的脸色忽然变了,他长叹一声,在他皮肉松弛的脸上忽然现出了绝望。甚至还可以看到愤愤不平的神态。

  第十一章

  主人回来了,笑吟吟地坐在尼基塔的对面。他俩沉默了一会儿。

  “是的,你说过,你是向沃耶伊科夫买的。”谢尔普霍夫斯科伊似乎漫不经心地说道。

  “是的,买了‘缎子’,我已经说过了。我一直想从杜博维茨基那儿买几匹牝马来。可是他剩下的都是些废物。”

  “他破产了。”谢尔普霍夫斯科伊说,但他刚说出口又止住了,四下看了看。他想到他还欠这个破了产的主儿两万卢布。如果说有什么人“破产”的话,那人们一准在说他。他闭上了嘴。

  他俩又沉默了很长时间。主人在脑子里盘算着还有什么事情可以在客人面前吹嘘一番。谢尔普霍夫斯科伊则在思忖着,他怎么才能显示出他并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已经破了产的人。但是两人的思路都很窄,尽管两人都在拚命抽雪茄提神。“话又说回来,什么时候喝酒呢?”谢尔普霍夫斯科伊想。“一定得喝点酒,要不然,跟他在一起非闷死不可。”主人想。

  “那你在此地还要逗留很久吗?”谢尔普霍夫斯科伊说。

  “再待个把月吧。怎么样,咱们吃晚饭去好吗?弗里茨,饭准备好了吗?”

  他们走进了餐厅。在餐厅的吊灯下的餐桌上放着蜡烛和各种极为罕见的东西:带吸管的矿泉水瓶、有美人像的瓶塞、长颈瓶装的特种美酒、非同凡响的下酒菜和伏特加。他们喝了再喝,吃了又吃,话匣子总算打开了。谢尔普霍夫斯科伊已经满脸绯红,他不再胆怯,谈了起来。

  他们先谈女人。谁有什么女人:茨冈女人、舞女、法国女人。

  “怎么,你离开那个马蒂埃了吗?”主人问。这就是那个从前靠谢尔普霍夫斯科伊养活、使谢尔普霍夫斯科伊倾家荡产的情妇。

  “不是我离开了她,而是她离开了我。唉,老弟,你试想,我这辈子花了多少钱啊!现在我能有一千卢布,能够离开所有的人,真的,我就心满意足了。我在莫斯科住不下去了。唉,有什么好说的呢。”

  单听谢尔普霍夫斯科伊说,主人觉得乏味。他想说他自己——炫耀一番。可是谢尔普霍夫斯科伊却想谈他自己——谈他的显赫的过去。主人给他斟了一杯酒,等他什么时候把话说完,好自吹自擂一番:他是怎样办起了这座过去谁也不曾有过的养马场的。而且他的玛丽不仅因为他有钱才爱他,也是真心实意地爱着他。

  “我想告诉你,在我的养马场里……”他刚开始说,但是谢尔普霍夫斯科伊打断了他的话。

  “从前呀,我敢说,”他开口道,“我爱生活,也会生活。你刚才谈到赛马,那你就说说你哪一匹马跑得最快?”

  主人一听到又有机会来谈自己的养马场了,感到分外高兴。他刚要开口,谢尔普霍夫斯科伊又打断了他的话。

  “是的,是的,”他说,“要知道,你们这帮养马场老板的所谓赛马,无非是出于虚荣心罢了,并不是为了欢乐和生活。我从前可不是这样的。今天我已经跟你说过了,我曾经有过一匹拉车的马,是一匹花马,浑身花斑,就跟你的牧马人骑的那匹一样。唉,真是一匹好马!说来你也不信,那是在四二年,我刚到莫斯科;我到马贩子那儿去,看到一匹花斑骟马。体格很好。我一看就中意了。价钱呢?一千卢布。我很中意,就买了下来,让它拉车。这样的马我不曾有过,你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无论就拉速,就力气,就外表的美,我都没有见过比它更好的马了。你那时还是个毛孩子,这事你不可能知道,但是我想,你总该听说过吧。全莫斯科都知道它。”

  “是的,我听说过,”主人不乐意地说道,“但是我想跟你谈谈我的马……”

  “那你听说过啦。我买下它的时候,既不知道品种,也没有畜种证书;这是我后来才打听到的。是我和沃耶伊科夫俩打听出来的。它是柳别兹内一世的儿子,名叫霍尔斯托梅尔。也就是量粗麻布的意思。因为它毛色不纯,赫列诺沃伊养马场把它给了马夫头,这个马夫头又把它给骟了,卖给了马贩子。这样的好马天下少有,老弟!唉,俱往矣。唉,青春不再!”他唱了一句茨冈歌。他已经有了醉意。“唉,俱往矣,大好的岁月。我那时才二十五岁,我当时有八万银卢布[13]的年收入。没有一根白头发,满嘴的牙齿都像珍珠一样。无论干什么都马到成功。唉,俱往矣。”

  “嗯,那时候的马也没有这样快,”主人利用对方说话的间歇说道,“我告诉你,我的头一批马开始做坐骑和套车的时候,还没有……”

  “你的马!那时候可要快多了。”

  “怎么快多了。”

  “快多了。我现在还记得,有一次在莫斯科我驾着它出去赛车。我的马都不在那儿。我不喜欢大走马,我有一些纯种马:‘将军’、肖莱、穆罕默德等。我平时总是驾花马外出。我的车夫是一个非常好的小伙子,我很喜欢他。现在他也变成酒鬼了。我就这样去了。有人说:‘谢尔普霍斯科伊,你什么时候才能养几匹大走马呀?’‘你们那些破玩意儿,去它们的吧,我这匹拉车的花马准跑得过你们所有的马。’‘这可是跑不过的。’‘赌一千卢布。’于是击掌为定。大家起跑了。我超过了五秒钟,赢到了一千卢布。这又算得了什么呢。我还驾过纯种的三套马马车,三小时跑了一百俄里。全莫斯科都知道。”

  于是谢尔普霍夫斯科伊便信口开河、滔滔不绝地胡诌起来,那位东道主连一句话也插不进去,只好垂头丧气地坐在他对面,给自己和他往杯子里斟酒,聊以解闷。

  天色渐明,可他们俩还坐在那里。主人感到乏味极了。他站起身来。

  “该睡觉就睡觉去吧。”谢尔普霍夫斯科伊说,他说着站起身来,踉踉跄跄、气喘吁吁地向安排给他住的房间走去。

  主人和情妇同榻而卧。

  “不,他真叫人受不了。喝醉了酒就没完没了地胡说。”

  “他还向我献殷勤呢。”

  “我怕他会开口借钱。”

  谢尔普霍斯科伊和衣躺在床上,喘着粗气。

  “我可能信口开河说得太多了,”他想,“不过也没什么大不了。酒倒不错,但这家伙是个大混蛋。浑身商人气。我也是个大混蛋。”他自己对自己说,接着便哈哈大笑起来,“过去我养活别人,现在别人养活我。不错,现在是温克勒莎在养活我——我向她拿钱花。他[14]这是活该,他这是活该!话又说回来,得把衣服脱掉,靴子我可脱不下来。”

  “来人哪!”他叫道,但是打发来侍候他的那个仆人早就睡觉去了。

  他坐起来,脱去了军服上衣、坎肩,凑凑合合地褪下了裤子,但靴子怎么也脱不下来,那个软软的大肚子碍事。他好容易脱下了一只,另一只——折腾了半天,弄得气喘吁吁,人都弄累了。他就这样,一只脚套在靴筒里倒了下去,打起鼾来,使整个房间都充满了烟味、酒味和肮脏的老年人的气味。

  第十二章

  如果说这天夜里霍尔斯托梅尔还在回忆什么往事的话,那它也被瓦西卡打了岔。他把马披扔到它身上,疾驰而去。他把它拴在酒店门口,让它直到天亮都和一匹农民的马待在一起。它俩互相舔着。早晨它回到马群里,一个劲地搔痒。

  “不知道什么东西痒得这么厉害。”它想。

  又过了五天。请来了马医。他高兴地说:

  “疥疮。让我去卖给茨冈人吧。”

  “何必呢?宰了得了,让它今儿就一命归天。”

  早晨静悄悄的,风和日丽。马群到野外去了。霍尔斯托梅尔留了下来。来了一个奇怪的人,又瘦又黑又脏,外衣上溅满了黑乎乎的东西。这是一个专剥兽皮的人。他连瞧都没瞧它一眼,就抓起霍尔斯托梅尔笼头上的缰绳,把它牵走了。霍尔斯托梅尔连头也没回,就像平时那样拖着四条腿,后脚上缠着干草,老老实实地跟着他走了。走出大门后,它想去井台,但是剥兽皮的人拽了一下缰绳说:“不必了。”

  剥兽皮的人和瓦西卡一前一后,走到砖棚后面的山沟里,便停了下来,仿佛在这个最普通的地方有什么特别的东西似的。这时候,剥兽皮的人把缰绳递给了瓦西卡,脱去外衣,挽起袖子,从靴筒里取出刀子和磨刀石,便动手磨起刀来。骟马向缰绳伸过头去,它出于无聊想嚼嚼绳子,但又够不着,它只得叹口气,闭上了眼睛。它的一片嘴唇耷拉下来,露出磨平了的黄牙,接着它就在磨刀声中打起了瞌睡。只有那条稍稍伸出的长有瘤子的病腿在微微哆嗦。蓦地,它觉得有人托住了它的颧骨,把它的脑袋往上抬。它睁开了眼睛。它前面有两条狗。一条朝剥兽皮的人的方向嗅着,另一条蹲着,望着骟马,仿佛正等着它身上的什么东西似的。骟马望了它们一眼,接着便用颧骨蹭了蹭抓住它的那只手。

  “大概想给我治病,”它想,“治就治吧!”

  果然,它觉得有人在它的喉咙上做了什么手术。它觉得疼,哆嗦了一下,蹬了一下腿,但它还是忍住了,等待着下文。下文是一种什么液体像一大股喷泉似的流到了它的脖子上和胸上。它张开两胁吐了一口气。它感到轻松多了。它的生命的整个重担减轻了。它闭上了眼睛,垂下头去——谁也没有去扶住它。然后脖子也低垂下去,接着四条腿也哆嗦起来,全身开始晃动。它倒不是觉得害怕,它感到惊异。一切都是那么新奇。它感到惊异,便向前、向上冲去。但是四条腿刚一挪动,就一个趔趄侧身倒了下去,它想跨前一步,却一个倒栽葱,又向左侧倒下了。剥兽皮的人等到痉挛停止,便赶开已经凑近来的那两条狗,然后抓住骟马的一条腿,把它翻了个身,让它肚子朝天,接着他便叫瓦西卡抓住这条腿,开始开膛剥皮。

  “想当年,这也是一匹好马哩。”瓦西卡说。

  “要是肥点,这张皮子就好了。”剥兽皮的人说。

  傍晚,马群下山,那些走在左边的马看到山脚下有一摊鲜红的东西,旁边有一群狗在奔忙着,乌鸦和鹞鹰飞来飞去。一条狗用两腿蹬住马尸,摇晃着脑袋,把它咬住的那块马肉撕下来。褐色小牝马站住了,伸长了脑袋和脖子,深深地吸了几口气。牧马人好容易才把它赶走。

  清晨,在遍地老林的山沟里,在杂草丛生的林边洼地上,有几只大脑袋的狼崽在快乐地嗥叫着。它们一共五只:四只几乎一般大小,有一只最小,脑袋比身体还大。一只瘦瘦的正在换毛的母狼拖着吃得鼓鼓的肚子(大肚子上的奶头几乎拖到地上),从灌木丛中走出来,冲着狼崽坐了下来。狼崽们围成一个半圆,伫立在它对面。母狼走到那只最小的狼崽面前,垂下尾巴,弯下脑袋,将嘴朝下,做了几个抽搐的动作,接着便张开牙齿锋利的大嘴,用足力气吐出了一大块马肉。狼崽子们更加向它凑近了些,但是它威胁地向它们挪近一步,把整块马肉都给了那只小的。那只小狼崽仿佛在发怒似的嗥叫着,一口咬住马肉,将它按在脚下,大嚼起来。接着母狼又给第二只、第三只和所有的五只狼都吐出了一块肉,这时它才在它们对面躺下来休息。

  一星期后,砖棚附近只剩下了一块巨大的颅骨和两根大腿骨,其余的统统被拖走了。到了夏天,一个收集骨头的农民又把这两根大腿骨和颅骨拿去派了用场。

  谢尔普霍夫斯科伊这个曾经出入社交界、吃喝玩乐了一辈子的人的尸体,被掩埋到土里却要晚得多。无论是他的皮也罢,肉也罢,骨头也罢,都毫无用处。正如二十年来他那具出入社交界的行尸走肉一直是大家的沉重负担一样,最后把这具尸体掩埋入土又只是给人们增添了一项新的麻烦。任何人都早就不需要他了,他早就成了大家的累赘,但是埋葬死人的活死人还是认为有必要给这具立时腐烂肿胀的尸体穿上好的制服、好的皮靴,把这具尸体安放在好的新棺材里,棺材的四角还挂上新流苏,然后再把这口新棺材放进另一口铅椁里,把它运往莫斯科,并且在那里把前人的尸骨挖掘出来,接着就在原地把这具正在腐烂生蛆、穿着新制服和锃亮的皮靴的尸体掩埋起来,用土盖上了一切。

  (1885年)

  臧仲伦 译

  * * *

  [1]本篇情节是《夜牧》和《骑手》的作者M.A.斯塔霍维奇所构思,后由A.A.斯塔霍维奇转让给作者的。——作者注。

  [2]1俄尺合0.71米,1俄寸合4.4厘米。

  [3]意为“殷勤周到的人”或“亲爱的”。

  [4]意为“村妇”。

  [5]意为“庄稼汉”。

  [6]意为“量粗麻布的人”,以形容它在快跑时身躯矫捷,步子很大,就像量布人在量布一样。

  [7]指被阉割,成了一匹骟马。

  [8]指这匹马浑身花斑。

  [9]1俄里合1.06公里。

  [10]指两撇向上翘起的胡子。

  [11]法语:带镶嵌的。

  [12]德语:再去拿一盒来,那儿有两盒。

  [13]1个银卢布合3.5纸卢布。

  [14]指温克勒莎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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